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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然開朗】「不要檢討在野黨」不是藍營的免死金牌

2021.04.09
14:24pm
/ 溫朗東

最大在野黨,原本要善盡監督政府的政治責任,卻把自己弄得像憤怒的鄉民,不釐清事實,不思考如何改進制度,只會狂叫林佳龍和蘇貞昌下台。執政黨有政策改革的責任,在野黨就沒有監督立法的責任?

 

太魯閣事件,大家都很沉重。第一時間最重要的是救人,接著我們想要理解事情為什麼發生,有誰要負責,要怎麼預防。說到「負責」,很多觀念經常混在一起,這個「責任」,到底說的是法律上的責任,還是政治上的責任?法律上的責任,大致分成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就後果而言,主要是抓去關,或是賠錢。

 



出事該誰負責?什麼是政治責任?

 

大部分的法律責任,都在處理人的故意與過失。換句話說,法律責任是「人類能力限度內的責任」,如果超出人類的能力,那就不會是故意或過失,大部分的情況下,不會有法律責任。為了平衡企業跟消費者的不對等,消保法有企業的無過失責任,是比較少見的狀況。

 

政治責任,則是一個經常被誤解誤用的觀念。政治責任,其實是「超人責任」,也就是說,政治人物在遇到民眾質疑的時候,不能兩手一攤表示「我盡力了」或「不能怪我」,這會招來民怨。人民對政治人物的期待,是他能超出人類能力,去解決公共事務上的難題。如果政治人物做不到,就必須負起政治責任。

 

人怎麼可能超出人類能力?其實是可能的,只要借助外力即可。人不能飛,但能集眾人之力發明飛機。政治人物掌握權力,可以調度資源,集合眾人之力,做到個人無法完成之事。公共事務上出了問題,政治人物就有政治責任。政治責任是超人責任,有政治責任不代表有法律責任。官員下台,不一定會罰錢或被關。個人的能力是有限的,集合眾人之力,也會有其極限。運用超人能力--政治力的改革,需要方法、資源與時間,需要改變許多人的觀念,甚至影響許多人的利益(為了更多人的利益)。

 

民眾期待每個政治人物都是超人,但民眾也心裡知道,這種期待有時是不切實際的,即便掌控政治權力,還是很多事情無法一蹴可及。民眾希望看到的政治人物是謙卑的,有權力自覺的。你有政治權力,可以集合眾人之力做到很多事,你沒做到,就必須反省,必須改進。反省改進後,沒辦法立竿見影,民眾也只能退其次的接受,事情雖然沒辦法一次到位,至少要慢慢變好。

 

民眾最憤怒的,是政治人物對自己擁有的超人能力毫無自覺,踢皮球式的把責任丟給其他人。負起政治責任的人,只要有所反省跟改進,還是有機會獲得民眾的信任。不懂得反省的政治人物,則會永遠失去民眾信任。

 

責任也不是一個人或一個單位的事

 

事故發生,李義祥有責任,工地的其他涉案人員也有責任。東新營造、聯合大地、中棪工程到台鐵、交通部以及許多政治人物,都有責任。有些責任是法律上的,有些責任是政治上的。最直接的責任在李義祥身上,他涉嫌違法兼任工地主任、違法假日施工、施工中用怪手移動工程車導致掉落鐵軌、未盡速通報警、消、台鐵防範危險……他的法律責任最直接且明顯。

 

李義祥為何可以在工地為所欲為?負責施工的東新營造,負責人黃平和父子、工地相關人士林長清、林偉仁、楊金郎、外籍移工阿好……很多人的法律責任仍在調查中。聯合大地是否有盡到設計與監造的責任?是否有做好邊坡防護設計與工程監督?專案管理的中棪工程為何讓這塊工地荒腔走板?

 

台鐵為何會把案子發包給這些(有些還有違法違規紀錄)的公司?工程發包與監督機制是否出了問題?義祥工業社、東新營造等花蓮在地廠商,過往就有違法紀錄,為何可以持續在花蓮生存?花蓮縣政府有沒有做好對地方廠商的控管?

 

交通部以至於行政院有沒有對鐵路安全有明確的改進計畫?何時才能做到智慧化的鐵路偵測預警系統?公共工程的發包是否太過鬆散?有沒有要強化政府採購法的審核機制、淘汰不適任廠商、加強各工地的查驗?預算分配是否出了問題?執行效率是否太低?

 

避免災害發生,需要許多人負責

 

有些人的責任是法律上的,有些人是政治上的。刑法上的責任,檢調仍在偵辦;民法上的責任,後續由法院審理;政治上的責任,則是跨越藍綠都有。綠營執政約五年,鐵路安全沒做好,當然要檢討改進。改革不是一朝一夕,制度、系統、文化上的諸多不足,遲遲沒有補起來,必須有明確的改善計畫,有讓民眾有感的改革成效。執政黨必須在鐵路安全上負責,但國家重大政策有很多,不是只有鐵路安全一項,民眾會做整體判斷。

 

花蓮縣政府在地方執政,也要負起責任淘汰不適任的在地廠商,絕不能因循苟且,好像政治責任與己無關。最讓我匪夷所思的,莫過於國民黨立院黨團,好像在野黨就是一般民眾,不用負起任何政治責任。執政黨有行政資源,必須改革;在野黨也有立法提案的權力,有沒有善盡自己的權責?

 

黃安、邱淑媞的言論泯滅人性,但他們不在政治位子上。但國民黨立院黨團這一周以來,痛罵執政黨,今天連「內政部建議改黨徽,避免黨國不分」也要跟太魯閣事件扯在一起,說這是綠營的政治算計。到底是誰在算計?

 

國民黨立院黨團這一周的言論,好像他們是一般民眾,沒有立法提案的權力,沒有法案助理的資源,沒辦法提出具體而有建設性的改善建議。最大在野黨,原本要善盡監督政府的政治責任,卻把自己弄得像憤怒的鄉民,不釐清事實,不思考如何改進制度,只會狂叫林佳龍和蘇貞昌下台。執政黨有政策改革的責任,在野黨就沒有監督立法的責任?如果監督只有缺乏內容的叫罵,藍營是在乎解決問題、民眾安全,還是只在乎自己的政治利益?

 

藍營遇到質疑,就拿「不要檢討在野黨」當免死金牌,好像在野黨立委沒有資源與權力。事故發生,執政黨的政治責任必然大於在野黨。如果執政黨要把責任撇得一乾二淨,勢必會被民眾砲轟。但在野黨就可以假裝自己政治責任是零?政治責任較小,不代表沒有。事故發生,不是只有一個人、單位或政黨的事。誰甩鍋,誰負責,民眾會看得清楚。

 

 

圖片來源:林佳龍、江啟臣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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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朗東
曾任《udn鳴人堂》專欄作者、《udn相對論》執行編輯、自由台灣黨政策部主任。現為自由評論工作者,臉書發表時事評論常於各新媒體平台轉載引用。關心公共論辯、民主發展與弱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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