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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明討論828公投時程!四項公投領銜人「聯合聲明」:應明確告知是否延期

2021.07.01
10:12am
/ 放言編輯部 吳栢妤

聯合聲明指出,若因疫情而必須延緩8月28日公民投票日,中選會應明確向國人說明必須延期的理由?以及延至何時辦理公民投票?

 

四項公投案原訂於今年8月28日登場,然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12日,對公投選務造成重大影響,中選會將在明(2)日召開委員會議,討論公投時程及選務規劃。四項公投領銜人江啟臣、林為洲、潘忠政、黃士修今(1)日發表聯合聲明,要求中選會明卻告知公共是否延後辦理,讓公投團體、民眾有所依循。

 



中選會5月27日正式公告公投綁大選、反萊豬顧食安、珍愛藻礁三項公投案成案,連同先前已公告的重啟核四公投案共計四項,公民投票程序即正式展開,依《公民投票法》第23條之規定,公投將於8月28日投票。領銜人聯合聲明指出,全國已進入三級警戒1個多月來,中選會並未提出疫情下的明確相關指引與投票規範,讓承辦選務工作的地方政府、選務人員以及公投提案團體無所適從。

 

公投領銜人聯合表示,基於《公民投票法》明文規定,中選會應本於獨立機關超然中立依法行政,並兼顧落實防疫及保障民權,辦理公民投票各項準備工作,提供民眾在安全與便捷的環境下行使公民的權利;要求中選會說明下列事項,俾使社會擁有充分的時間進行公共討論:

 

1.中選會必須在7月2日委員會議,明確告訴國人,8月28日是否能繼續辦理公民投票?或是必須延期?如果有延期的必要,應如何修正《公民投票法》第23條之規定以茲因應?

 

2.若因疫情而必須延緩8月28日公民投票日,中選會應明確向國人說明必須延期的理由?以及延至何時辦理公民投票?

 

3.若中選會決議如期於8月28日辦理公民投票,我們要求:
(1)應立即將所有選務人員,納入「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及高風險接種人員專案」第七類疫苗施打對象、提供充足防疫裝備及「防疫津貼」
(2)因應疫情,中選會除應妥善規劃不在籍投票或移轉投票(陳朝建副主委長期主張)外;8月28日投票時間,應延長為上午七點半至下午五點半止
(3)中選會應加強宣導「828全國公投日」及投票建議(如,參考家庭門牌自主分流)
(4)提供安全環境與防疫設備,讓民眾無後顧之憂進行投票(如,領票處發放口罩與簡易防疫手套,避免接觸投開票所物品)
(5)中選會與疫情中心應負起完全的責任,組成專家小組指導協助地方政府投開票場所之防疫及投票動線,讓民眾能安心投下神聖的一票

 

 

圖片來源:翻攝江啟臣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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