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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堅稱李姓助理「兼職無違法」!黃帝穎提「三大缺漏」:把公費金流說清楚

2022.11.03
10:34am
/ 放言編輯部 于川

黃帝穎表示,雖然高虹安辯稱公費助理兼職沒違法,李姓助理也發聲明稱非人頭助理。不過在實際上,檢調在偵辦民代詐領助理費案時,必然會追查基礎事證,黃帝穎也從高虹安的辯解中找到三大缺漏,第一點是「李姓助理領走多少公費?金流?」第二點則是「李姓公費助理公務與兼職如何分配時間?」第三點缺漏「李姓助理的工作內容及任務為何?有無證據及同事可證?」黃帝穎也特別強調,詐領助理費「可判七年以上徒刑」。

 

國民黨籍候選人林耕仁候選人日前在臉書指出,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曾經任用一名李姓公費助理,質疑該名李姓助理是高的男友,並詢問「有沒有用納稅人的錢支付男友薪資?」「若男友只是掛人頭,是否涉及詐領助理費,牽涉貪汙罪刑?」高虹安對此回應,李姓助理有完成任務,該李姓助理也聲明非人頭助理。律師黃帝穎從法律角度找到高虹安說法上的缺漏,在臉書上呼籲她將助理領走的公費,上班內容和工作時間分配說清楚。

 



黃帝穎表示,雖然高虹安辯稱公費助理兼職沒違法,李姓助理也發聲明稱非人頭助理。不過在實際上,檢調在偵辦民代詐領助理費案時,必然會追查基礎事證,高虹安與其等到被檢調追問,可以考慮向社會大眾先解釋清楚?

 

黃帝穎也從高虹安的辯解中找到三大缺漏,第一點是「李姓助理領走多少公費?金流?」因為公費助理領的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因此所領的公費多少,必須與其公務的對價具相當性,領走公費的金流也是必查項目。

 

黃帝穎質疑的第二點則是「李姓公費助理公務與兼職如何分配時間?」他強調,雖然法規未禁止公費助理兼職,但每個人一天都是24小時,若李姓助理領公費全薪,則如何分配公務處理與本身事業的工作時間,這部分當然需要面對檢驗!

 

對於李姓助理說法的第三點缺漏,黃帝穎指出,「李姓助理的工作內容及任務為何?有無證據及同事可證?」因高虹安辯稱李姓助理有完成任務,該李姓助理也聲明非人頭助理。實務上,檢調會衡量該助理實際工作內容與公費對價是否相當,也會就其工作內容調查證據(如在職期間的工作日誌、會議紀錄等),及有無同事就該助理實際工作內容作證?並非僅以單一辯詞為斷!

 

對於詐領助理費,黃帝穎特別強調「可判七年以上徒刑」,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

 

據《劉宇》臉書披露,該名李姓男子擔當公費助理時間約是從2020年2月1日到2021年3月31日,另《自由時報》亦指出,目前於高虹安國會辦公室已經看不到這名李姓男助理。

 

 

 

(圖片來源:高虹安臉書、民視新聞、黃帝穎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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