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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牛猖獗!《文創法》修正草案「10%獲利尚屬合理」引質疑 史哲回大量掃票《刑法》裁罰:剩下是合理交換利潤

2023.03.29
10:31am
/ 放言編輯部 吳亦軒

民進黨林宜瑾表示,惡霸攔路的事情本來就是錯的,要收1000塊還是100塊都不合理;而《文創法》修正草案已然公布上網,但轉賣票券還是有10%獲利空間。

 

韓國女團BLACKPINK來台熱力開唱,引發一連串天價黃牛票、票券詐騙事件,讓歌迷苦不堪言,文化部終於開出第一槍,宣布修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提高罰則,目前已經公告上網。不過,其中「給予10%的轉售合理加價」卻引起歌迷撻伐,應超過票面金額就開罰,否則是助長黃牛合法化。文化部長史哲今(29)日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回應,若用不正當的手段搶票,會以《刑法》處置,一旦杜絕大量掃票行為,剩下的10%僅是「合理交換利潤」。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表示,韓團效應席捲台灣,但黃牛票猖獗,造成想看的人買不到票,黃牛甚至還把票炒到40萬的天價;但按照目前《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僅能處3日拘役及新台幣1萬8000元罰金,處罰顯然過輕,罰鍰應訂定為票價的5倍到30倍。

 

史哲回應,黃牛需有票源,如果它跟一般人一樣僅能購買1、2張不構成殺傷力,「最重要的是他採取資訊侵略的方法,用機器人的方法去購買」,史哲說,在還沒立專法前,用民法裁處不可行、無法制止,因此會改用《刑法》裁罰,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得以協請警政機關支援,「一旦機器人能杜絕,他手頭上也沒幾張票。」罰金幾倍須看惡行重大與否,是否為集體性、惡意性行為。

 

萬美玲則說,修法還有未盡之處,希望文化部能做得更完整;她並詢問,目前有專責人力負責嗎、何時能補齊能力?史哲回覆「目前還沒有」,近期正在籌備,在修法上路時就會進行,希望6月之後就能補齊。萬美玲指出,人力增加可能依然力有未逮,建議建立吹哨者制度和相關獎勵;並建議使用實名制取票,杜絕黃牛獲利機會,「有點像機票的概念。」史哲則說,實名制部分會和業者協調,採取個別因應處理,因為不是所有場次都需要,少數會發生黃牛票情況的場次,會協助輔導。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則詢問史哲「惡霸攔路收1000塊過路費合理嗎?」,史哲秒回「應該是不合理」,林宜瑾表示,惡霸攔路的事情本來就是錯的,要收1000塊還是100塊都不合理;而《文創法》修正草案已然公布上網,「文化部看起來是沒有要禁止搶票後轉賣的行為」,還是有10%獲利空間,也不包含轉售的寄件成本,而黃牛搶票再獲取利潤的行為,跟攔路惡霸沒有兩樣,「訂定這個10%是合理嗎?」

 

史哲回說,一般購票者手上可能只有1到2張票券,需有轉賣機制。而用超過10%的價格販售黃牛票,會以行政裁罰罰錢;用不正當的手段搶票,則以《刑法》處置,「這個是為重」,一旦這方面可以杜絕,剩下的10%僅是合理交換的利潤機制。林宜瑾表示,她還是不贊成10%的利潤,需要再研議。

 

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也說,草案公布之後,10%的利潤隨即引起爭議,他質疑,若以韓團BLACKPINK一張票券8800元為例,10%就有880元的利潤,「買4張來賣也還賺3000多塊」,歌迷紛紛來陳情,不應有這10%空間,因為網路購票成本實在不高。

 

根據文化部公布的《文創法》修正草案條文內指出,藝文表演票券票面金額百分之十之獲利尚屬合理,考量自合法授權的售票渠道獲得藝文表演票券者,可能另須支出手續費、郵寄費,且其轉售票券時也可能支出郵寄費,故特規定超票面金額百分之十的部分,不含行為人自主辦單位取得藝文表演票券而實際支出的手續費、郵寄費及行為人販售該藝文表演票券所支出的郵寄費。

 

 

圖片來源:國會頻道、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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