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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然開朗】藍白立院擴權和私設刑堂

2024.05.24
18:04pm
/ 溫朗東

藍白之所以不把立法院外的群眾看在眼裡,就是看不起公民力量,認為群眾運動會消耗大量能量,無法長時間連續發動,等到了2026年底地方選舉,或是2028年初的總統大選,群眾已經把今天的事忘光⋯⋯

 

藍白的立院擴權法案,最大的問題有兩個:一、將調查調閱權擴及到所有民眾。二、用政黨比例、立院多數決定具有司法性質的藐視國會罪及調查調閱權。



仔細比對現有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下稱「立院法」),不難發現現行法律確實有缺乏罰則/強制力的問題,如果要強化立法院監督行政院的權限,只要在既有的條文上增加行政罰即可,然而這套被黃國昌視為「最高機密」、5月17號才外流的修法版本,卻暗渡陳倉,讓立院多數可以「決定甚麼是機密」以及「對民間公司及一般民眾裁罰」。

 

原本立院法的文件調閱權,僅限於受立法院監督的政府機關及公務人員,藍白擴權惡法後,在新法第四十七條增設了「法人、團體、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卻沒有明定甚麼是「有關係人員」,換言之,只要調查調閱委員會認定你有關係,你就得來立院報告,只要立院多數決定你的資料不算機密,你就必須公開,不然就會遭受每次十萬院的連續裁罰。

 

私設刑堂

 

更可怕的是,藍白擴權惡法將立院的調查機制,以及藐視國會的認定,都交給「政黨比例」以及「立院多數決定」。然而現況又是藍白聯手過半,藍白可以跳過法院,恣意認定任何一個公務人員藐視國會,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藍營立委吳宗憲認為很輕微)。

 

因為「政黨比例」以及「立院多數決定」的荒謬規定,將會變成「只有藍白能夠使用藐視國會/調查調閱權」。

 

舉例而言,假設黃捷想要了解國艦國造馬文君辦公室洩密疑雲,成立了「海鯤號調查委員會」,這時,藍白立委紛紛表態要參加調查,依據藍白擴權惡法第四十六條之一,由政黨比例決定調查委員會成員,這時藍白在調查委員會中過半,在調查小組也過半,將會決定召集委員以及會議主席--由馬文君本人擔任。此後,黃捷要調查所有資料,都會被馬文君辦公室相關人員以「涉及機密」跟「個人隱私」拒絕,而立院多數的藍白,也會同意這些資料不必提供。黃捷白忙一場,無法調查任何資料。

 

但如果是藍白要洩密,以外交洩密案為例,徐巧芯可以成立「捷克採購案調查委員會」,要求外交部提供幫助捷克及烏克蘭的台灣廠商名單,再要求這些民間廠商到立法院接受調查,把這些民間人士的所有個人資料調查出來,甚至連過往經歷、身高體重、婚姻狀況、過往病史都必須要公開,如果民眾認為徐巧芯的要求不合理,立院多數的藍白,將會站在徐巧芯這邊,對民眾每次十萬元進行連續裁罰。

 

換言之,藍白擴權惡法,把立院多數的藍白變成法官,決定甚麼是藐視,甚麼是機密,要不要罰,甚至連調查委員會成員都是立院多數決定。這是不折不扣的「私設刑堂」。

 

配合中國阻礙施政

 

擴權惡法,私設刑堂,窒礙難行,引起違憲爭議,總統可以要求立法院覆議,少數黨立委也可以提出釋憲,但如此一來國會內部的「本土綠」跟「親中藍白」就會進入漫長而劇烈的衝突,綠營要覆議,提釋憲,藍白就會杯葛十月底的七位大法官改選,甚至對綠營立委提出的所有法案全面杯葛,並阻礙行政權順利運作。

 

行政效率只要因為激烈的國會杯葛而被拖累,對許多不明就裡的民眾來說,很容易把錯怪罪到總統賴清德頭上。再加上藍白的網軍與地方樁腳的造謠攻勢,境外資金的協助,在宣傳戰上模糊焦點,讓人誤以為是綠營施政不力,創造有利於藍白的朝野亂象。

 

藍白之所以不把立法院外的群眾看在眼裡,就是看不起公民力量,認為群眾運動會消耗大量能量,無法長時間連續發動,等到了2026年底地方選舉,或是2028年初的總統大選,群眾已經把今天的事忘光。

 

在民主機制還沒被破壞之前,公民運動、社會對話、溝通理念以至於擴大認同,是守護民主的必經之路。今天的遊行集會只是個開始,我們還有漫長的路要走。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蘇巧慧辦公室;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傅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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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朗東
曾任《udn鳴人堂》專欄作者、《udn相對論》執行編輯、自由台灣黨政策部主任。現為自由評論工作者,臉書發表時事評論常於各新媒體平台轉載引用。關心公共論辯、民主發展與弱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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