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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特別條例」修正草案「提高預算至5900億」確定普發1萬!舉債強化電力系統、關懷弱勢、普發現金作業費等

2025.08.14
13:29pm
/ 放言編輯部 吳亦軒

經濟部表示,發放現金參照前次經驗需時六個月,在特別預算公布後一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七個月內發放完畢。

 

行政院今(14)日拍板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修正草案,提高預算450億元至新臺幣5900億元,包含強化電力系統、加強弱勢關懷、普發現金發放作業、預留200億元對產業支持。主計總處表示,增加的部分會舉債。

 



根據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卓榮泰今日在院會中就「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3條、第6條、第9條修正草案裁示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卓榮泰表示,臺美間關稅談判尚未底定,為即時支應需求,針對產業支持相關措施預留後續編列特別預算額度,以配合關稅談判進度,加強對產業支持、擴大協助範圍、支援各產業需求,並依產業穩定所需,增列強化電力系統項目。

 

卓榮泰再說,為加強照顧弱勢族群、提供關懷服務,強化民生韌性,「本修正案編列發放現金作業所需相關經費,並修正發放現金作業之執行期間,以確保發放現金作業依法可行。」

 

卓榮泰指出,本修正案經費上限為5900億元,可分期編列特別預算。為妥善因應國際情勢,請各部會加強溝通,盡速完成法案修正程序,以強化國家韌性,及時給予產業及國人支持。

 

經濟部說明,本條例修正草案重點為,新增「強化電力系統」為強化韌性措施項目,確保產業所需穩定的電力系統。

 

另外,因台美關稅談判持續進行,針對產業支持相關措施及早規劃編列特別預算額度,擴大產業支持範圍,加強對產業的支持;回應產業訴求,確保供電穩定,爭取預算強化電力系統,及配合加強關懷弱勢與發放現金作業所需,提高預算規模從5450億元至新臺幣5900億元。

 

經濟部詳細指出,增加450億元部分,包含強化電力系統部分200億元、加強弱勢照顧與關懷、發放普發現金作業、但每人普發一萬沒有改變,還有預留200億元加強對產業支持。

 

最後則是修正「發放現金」措施的執行期限。經濟部表示,發放現金參照前次經驗需時六個月,在特別預算公布後一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七個月內發放完畢。

 

經濟部表示,本條例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經濟部將會同相關部會,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協調,期盼立法院全力支持並儘速完成審查,以利特別預算的規劃與編列,以因應美國關稅等國際情勢造成的影響與衝擊,及時給予產業及國人協助。

 

主計總處補充,原來韌性特別預算移用歲計剩餘,這次增加的部分會透過舉債,原先移用歲計剩餘4444億元,現在編列5900億元,中間差額會透過舉債、但一定會控制在「公共債務法」規範內。

 

 

圖片來源: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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