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黃國昌不同意大法官的解釋,他應提出相對的法律觀點予以反駁,而非只是怒批、吸引媒體注意。黃國昌的作為對爭議的釐清毫無幫助。
灑狗血的黃國昌又來了!
大法官的年改釋憲結果出來了,一切合憲,除了退休大學教授不得領雙薪這一條。
黃國昌對大法官的解釋表示不滿,還見縫插針痛批:「雙薪教授是唯一贏家。」
但學法的黃國昌並沒有提出任何法律見解,支持他對大法官釋憲結果的批判。
沒關係,那就讓我來幫黃國昌上一堂「法律課」,雖然我只是商學院的教授。
一般而言,公務員退休金的本質可分為兩種:
第一、是公務員的福利,支領人必須是沒謀生能力的退休人員。
第二、是公務員的遞延工作報酬,支領人只要符合退休條件即可。
如果屬第一種,退休大學教授再去尋求事業第二春,表示他們仍有謀生能力,沒理由接受國家供養,所以退休金要終止,也就是不能領雙薪。
如果屬於第二種,大學教授一旦符合退休條件,就有權領取退休金,因為這是他們遞延的工作報酬,與他們退休後是否繼續工作無關。
問題是,大學教授的退休金究竟屬於福利或薪資,現有法令規定並不周延,所以才需要大法官解釋,而大法官的見解傾向後者。
如果黃國昌不同意大法官的解釋,他應提出相對的法律觀點予以反駁,而非只是怒批、吸引媒體注意。黃國昌的作為對爭議的釐清毫無幫助。
(顯圖由中央社授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