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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李佳芬農舍另有其人? 傳土地權狀登記在陳小姐老公遠房親戚…她也姓陳!

2019.08.30
12:09pm
/ 放言編輯部 蘇穩中

韓國瑜夫人李佳芬轉售農舍,驚傳土地權狀登記並非外界認為的陳沁怡,而是另位未知的陳小姐,她身分是陳沁怡夫家的遠房親戚。

 

韓國瑜夫人李佳芬賣農舍,竟意外牽扯出案外案。當初所謂「低價」買入農舍的陳小姐,雖證實並強調此舉理由是「孝親行為」,就近照顧父母,然而媒體也查到,陳小姐本名陳沁怡,夫家長期延攬政府標案,財力相當雄厚,老公更是高雄建商徐堃富,擁有多家建設公司。不過,令人更意外的是,土地權狀登記並非陳沁怡,而是徐堃富遠房親戚,也是園藝公司負責人的「陳小姐」。

 



李佳芬農舍爭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最初爆出農舍未農地農用,6月拆除違法的圍欄車庫、球場,28日李佳芬親自說明,農舍8月初以800萬低價轉賣,登記日期是22日,因想保障自身權益,並尊重新屋主而提出訴願,買方的律師將接手,並靜待司法處理。內政部訴願會則說,已收到李佳芬及陳姓民眾具名「承受訴願書」。

 

外界好奇農舍新買主是誰,在媒體追查下,「陳小姐」身分已曝光。綜合報導指出,她本名叫陳沁怡,真實身分是高雄花藝設計店老闆、兼花藝老師,也經營當地著名的玻璃屋餐廳「梅森維拉」,傳李佳芬曾造訪這間餐廳。

 

最初的發展是,農舍土地權狀登記原本是在陳沁怡的名下,她身分曝光後,也發出一份聲明稿指出,買房是個人「孝親行為」,除能就近照顧父母,也滿足父母務農樂趣,徵得父母同意下,經北部友人介紹買下李佳芬農舍。本以為,李佳芬位在雲林古坑的農舍是轉賣給這位陳小姐,不料事件卻像滾雪球一般,牽扯出更多新案情。

 

據《自由時報》報導,陳小姐在屏東縣經營景觀園藝及農牧營造,事業相當成功。《聯合報》也指出,「其實她老家位在屏東九如,台北花苑高雄店由她經營,先生在南部經營建築事業,但較低調」。外界追查發現到,陳沁怡先生徐堃富,是「鑫富建設」、「鑫富都建設」、「順鑫開發」、「耕野景觀」、「鈾肯精密」等公司負責人,陳沁怡是徐堃富第二任太太。

 

媒體也報導,徐堃富父親從彰化到屏東發展,家族事業皆是以園藝、景觀工程為主,政府採購公告資訊也可找出,「耕野景觀」與徐堃富父親的「旺枝種苗」長期承攬各縣市政府、國工局高速公路,道路、公園、植栽等景觀園藝工程,包括高雄市政府標案,有20萬元美化工程小標案,也有金額較大標案。更傳出,徐堃富更跨足旅遊業,與鳳凰旅行社合資「鑫億旅館」,有南部旅遊業者說「鑫億最近和鳳凰旅行社正合作計畫在小琉球蓋飯店」。

 

令人咋舌的是,買進李佳芬農舍登記所有人,其實並非外界認為的陳沁怡或徐堃富,而是徐堃富遠房親戚,也是另位園藝公司負責人「陳小姐」,但姓名並不是陳沁怡。案情發展至此,令人好奇,為何陳沁怡要在第一時間對媒體說,她是買主、還發聲明說買房是為照顧父母,而真正登記註冊的買主卻不是她?陳沁怡為何選擇幫親戚釋疑,宣稱房子是她買的,陳沁怡、徐堃富與韓國瑜之間是否有甚麼複雜關係,案情至此已產生更多疑雲,亟待更多釐清。

 

此外,為保障自身及買受人權益,李佳芬已向內政部提出訴願,雲林縣府也收到副本。內政部訴願會表示,因李佳芬賣出農舍,訴願人改為陳姓民眾沒有問題,3個月內會提出裁定,看是要「撤銷」雲林縣政府原處分,或是「駁回」、「不受理」訴願。

 

律師黃帝穎則說,依據訴願法第93條第1項規定,「原行政處分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訴願而停止。」黃帝穎強調,在無特權的正常「依法行政」下,雲林縣府仍應就後續拆除程序依法進行,不應因縣長張麗善表態挺韓國瑜而給予特權。

 

李佳芬日前受訪解釋,房子是她20年前用貸款買的,農發條例不同年代有不同規定,有人就是要用現在的時空談20年前的事情,公道自在人心。據了解,李佳芬已轉賣的農舍目前最大爭議是建築面積,正進入訴願程序當中。

 

 

顯圖由中央社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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