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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拆除李佳芬違建農舍!內政部駁回「請願」

2019.10.18
18:08pm
/ 放言編輯部 翁子竣

針對農舍違建案訴願,內政部指出,本案訴願審議雲林縣政府現場勘查、測量,農舍為三層樓建物;該建物的正面、背面和左右側,與使用執照的竣工圖不符,三層樓增建面積達248平方公尺,且均未依建築法規申請建造執照,違建情事明確。


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名下的雲林農舍日前遭爆「違建」,依法將執行拆除。對此,李向內政部提起訴願,後將農舍所有權轉交給陳姓買家。然而,內政部今(18)日召開訴願審議會,決議駁回,農舍仍需拆除。

 



李佳芬名下豪華農舍遭爆違建,雲林縣政府自7月起就違建部分進行調查,判定有未符合農地農用原則、違法增建之情,限期補辦建造執照。不過,因逾期未補辦,雲林縣政府決議8月起將拆除農舍。事後李對內政部提起訴願,並將所有權轉移給一名陳姓買家承接訴願。如今,內政部召開審議會決議,「將訴願駁回」,農舍仍需進行拆除。

 

針對農舍違建案訴願,內政部指出,本案訴願審議雲林縣政府現場勘查、測量,農舍為三層樓建物;該建物的正面、背面和左右側,與使用執照的竣工圖不符,三層樓增建面積達248平方公尺,且均未依建築法規申請建造執照,違建情事明確。

 

內政部表示,違章建築的認定,為農舍增建未依照建築法規申請建造,屬於擅自建築,並與訴願人主張的農地面積計算不同。內政部強調,若訴願人對判決不服,可以依照訴願法第90條規定,在決定書送達後2個月內,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顯圖取自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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