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8日電)國民黨立委顏寬恒遭控詐領助理費等案,二審依貪污罪判7年10月,最高法院今天撤銷判決,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顏寬恒表示,「還我一個公道」,看見真相有被還原的機會。
顏寬恒遭控透過營造公司負責人林進福詐領助理費等案,二審依貪污罪判顏寬恒7年10月、林進福7年8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更審。
顏寬恒今天透過文字稿表示,司法不應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更不該淪為執政者打擊異己的手段。從2023年3月22日,他宣布投入2024立委選舉開始,3月28日即遭檢調大規模搜索。
文中提到,偵查到審理過程,他們提出林進福實際擔任助理的相關事證,檢方與原審法院視而不見。長期以來除公費助理之外,團隊還自掏腰包聘請多名自費助理,每月實際發出的薪資遠高於依法申報的助理費金額,根本不存在詐領助理費的動機與必要。
顏寬恒指出,過去原審法院連相關證人都不願傳喚,許多有利證據未被完整調查,程序與實體都留下極大爭議。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證明本案仍有諸多事實與法律問題,有待重新釐清。
他說,「這不只是還給顏寬恒一個公道」,更是讓所有關心司法公正、關心民主法治的人民,看見真相仍有被還原的機會。(編輯:張銘坤)115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