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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規範不能一體適用!陳亭妃要求經濟部考量新舊廠房差異、訂合理過渡期

2026.07.22
17:18pm
/ 放言編輯部 戴懿珍

陳亭妃要求經濟部能源署儘速提出書面說明,清楚交代子法研議方向、新舊廠房分級管理標準及輔導過渡期等具體內容,讓地方政府、民意代表及基層企業都能及早掌握政策方向。

工廠產線一開工,機具設備、空調系統、冷凍設備便持續運轉,穩定供電是企業維持營運不可或缺的一環。然而,《能源管理法》修法持續推進,攸關用電大戶義務的配套子法卻遲遲未定,讓不少企業擔心未來究竟該如何符合規範。



立法委員陳亭妃今(22)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質詢時表示,能源轉型不能脫離產業現實,更不能以同一套標準要求所有企業,要求經濟部訂定子法時,充分考量新舊廠房及不同工業區條件差異,並規劃合理的輔導過渡期,讓企業有充足時間因應。

 

陳亭妃指出,《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包括公開能源銷售統計資料、要求用電大戶設置自用發電及儲能設備、強化地方政府稽查量能、擴大特定能源產品管理授權,以及提高違規處罰等。其中,她也提出相關修法版本,希望透過完善制度,提升能源管理效率與韌性。

 

她表示,目前企業最擔心的並非修法方向,而是子法至今仍未公布。包括「用電大戶」如何認定、契約容量門檻、自備發電及儲能設備的種類、設置方式等關鍵內容都尚未明確,使企業無法提前評估投資成本與設備規劃,也增加未來執行上的不確定性。

 

陳亭妃進一步指出,台南擁有科技園區、傳統工業區及都市型廠房等多元產業樣態,其中不少老舊工業區及既有廠房受限於空間條件,若未考量現場環境,就要求全面設置儲能或自用發電設備,不僅增加企業負擔,更可能面臨無法執行的困境。她強調,台南正是全國產業發展的縮影,經濟部制定子法時,應依新舊廠房及不同產業特性建立差異化管理機制,而非一體適用。

 

經濟部長龔明鑫答詢表示,目前子法規劃方向仍以契約容量5MW(百萬瓦)以上的用電大戶為主要對象,預估影響約700多家廠商。他說明,政府會充分考量企業實際空間及執行可行性,不會要求廠商完成無法達成的事項;針對老舊或空間有限的既有廠房,經濟部也將研議更具彈性的規範方式,並規劃約五年的輔導過渡期,透過充分溝通協助企業逐步完成節能及自備能源目標。

 

陳亭妃最後要求經濟部能源署儘速提出書面說明,清楚交代子法研議方向、新舊廠房分級管理標準及輔導過渡期等具體內容,讓地方政府、民意代表及基層企業都能及早掌握政策方向,降低政策推動的不確定性,讓能源轉型在兼顧產業發展與企業負擔的前提下順利接軌。

 

 

(圖片來源:陳亭妃辦公室提供、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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