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淡水一名陳姓藥師遭控在自己經營的藥局內,偷偷對打工近一年的女大學生水杯下藥,事後竟辯稱只是想「測試過期藥物藥效」。案件9月6日出現重大司法進展,士林地方法院下午開庭後裁定陳男羈押禁見。檢方目前以欺瞞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加重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猥褻未遂及傷害等罪嫌偵辦,並持續追查有沒有其他被害人。
這起事件發生在8月26日。女大生當天在藥局工作時,親眼看到陳男打開她平常使用的私人水杯;稍後喝水時,她立刻發現水變得苦澀、混濁,杯底還留下不明粉末,接著開始頭暈、心跳加快,甚至逐漸意識模糊。
更讓檢警警覺的是,女大生身體出現異常後,陳男曾主動詢問是否要載她回家。女大生沒有答應,而是自行離開藥局返家,之後出現嚴重「斷片」現象,隔天精神狀況仍然很差。她8月28日帶著水杯前往警局報案,殘留物初步檢驗出苯二氮平類藥物陽性反應,案件因此從單純的職場糾紛,轉入刑事偵查。
監視器被格式化 檢警從手機、雲端救回畫面
檢警介入後,案情又出現更嚴重的疑點。
9月4日晚間,檢方先限制陳男出境、出海;9月5日上午再搜索淡水藥局及住處,查扣手機、電腦、電子儲存裝置、監視器及藥品進貨紀錄。
檢警進一步發現,藥局監視器竟已遭格式化。檢方因此懷疑有人刻意滅證,所幸後續從手機及雲端備份資料中重新找到相關影像,包括陳男對女大生水杯動手腳的畫面。
陳男面對證據,坦承曾把藥物放進女大生水杯,但仍辯稱只是想測試過期藥物效果,並形容兩人平時關係不錯,是「開玩笑」。
這項說法沒有讓司法程序停下來。
士林地檢署漏夜偵訊後,認定陳男涉嫌欺瞞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加重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猥褻未遂及傷害,罪嫌重大,並認為有逃亡、滅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9月6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院:已有滅證行為、還有證人沒到案
士林地院下午1時45分召開羈押訊問庭,最後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法院說明,依目前卷證,足認陳男涉嫌欺瞞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及傷害等犯罪嫌疑重大,案件涉及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更重要的是,已有事實顯示陳男存在滅證行為,目前又還有證人尚未到案。
法官認為,以相關證人與陳男的關係,如果讓陳男在外活動,存在勾串證人的實際風險,單純交保、限制住居等手段不足以避免,因此有羈押必要。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但沒有禁止家屬寄送物品。
必須區分的是,目前「加重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猥褻未遂」是檢方列入偵辦與聲押的罪嫌;法院公開說明羈押理由時,明確指出依卷證認定欺瞞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傷害等罪嫌重大,並沒有在羈押裁定階段替性犯罪部分作出最終判斷。
但這也正是全案接下來最需要追查的地方。
一名具有專業藥事資格、又是工讀生雇主的藥師,為什麼要把足以讓人意識不清的藥物放進年輕女性飲水?女大生開始意識模糊時,他為什麼主動提出載她回家?監視器又為什麼會在警方追查後被格式化?
更重要的是,這是不是第一次?
檢方已開始清查陳男過往行為及相關人際關係。案件從最初一句荒唐的「測試藥效」,一路走到檢方以重罪偵辦、法院羈押禁見,接下來有沒有其他被害人出現,將是這起案件最關鍵的下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