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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萬交保+電子手環還是跑了!高金素梅案核心被告張俊傑破壞監控逃亡 北院發布通緝一路追到2059年

2026.09.07
14:57pm
/ 放言編輯部 葛瑞貞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貪案出現重大轉折。被檢方認定是全案核心角色、並遭求刑16年以上的前辦公室主任張俊傑,6月才以1000萬元交保,法院同時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並施以科技監控;9月6日深夜,電子手環突然發出低電量告警,法院通知司法警察緊急拘提,結果人已不見,監控設備則被破壞、丟棄。台北地院9月7日上午正式發布通緝,通緝期間一路到2059年1月21日。

這已經不是一般被告不到庭,而是司法防逃機制被直接突破:1000萬元保金、境管、定期報到與電子監控全部加在同一個人身上,還是讓核心被告消失。

 

北院目前已聯絡境管機關加強查核,但張俊傑究竟何時拆除或破壞電子監控、是否有人接應、是否已設法離境,都是接下來最關鍵的追查方向。

 

檢方早就警告「有逃亡海外資力」

 

最值得重新檢視的,是3個月前檢方反對交保時提出的理由。

 

台北地檢署6月起訴高金素梅等24人,認定張俊傑涉及詐領公費助理費、多族群協會補助款、十一影像公司驗資不實、違法輸入未經查驗快篩以及洗錢等犯罪,犯罪所得被認定超過1518萬元,檢方求刑16年以上。

 

張俊傑移審後,北院以1000萬元裁定交保。檢方當時即主張,張俊傑具有相當海外資力,而且長女長期居住中國,存在逃亡可能;檢方也列出他過去曾有從香港匯回數百萬港幣,以及其他境外美元資金結售紀錄。

 

檢方並認為,他是案件核心人物,仍有串證、滅證風險,因此要求繼續羈押。

 

北院當時的判斷則是,案件已經偵查終結,檢方取得大量書證、物證及證人證言,張俊傑再影響證人或其他被告、使案情陷入不明的可能性已大幅降低,因此認為「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維持1000萬元交保。

 

3個月後,人真的跑了。

 

9月1日才出庭 5天後就失聯

 

時間線更讓事件顯得突兀。

 

張俊傑9月1日才到北院參加準備程序,律師團當庭爭執國安局長期監聽的證據能力;張俊傑則以書狀表示,除了公費助理費所涉貪污罪部分之外,其餘部分認罪。

 

短短5天後,電子手環就出現異常。

 

法院9月6日深夜收到低電量告警後立即啟動處理,司法警察前往拘提卻找不到人,進一步才發現電子監控設備已遭破壞及棄置。9月7日上午,北院正式發布通緝。

 

這條時間線也讓「臨時起意逃亡」或「事前已有規劃」成為警方必須查明的問題。

 

高金素梅案少了最關鍵的一個人

 

台北地檢署起訴內容指控,高金素梅涉嫌以人頭及低薪高報方式詐領公費助理薪資、加班費等超過787萬元;張俊傑除了被控與高金素梅共同涉及助理費案件,也另被控利用多族群協會向政府機關、國營事業詐領逾933萬元補助款。

 

更重要的是,檢方對兩人的攻防本來就高度連動。

 

高金素梅對部分犯罪事實主張不記得,或表示相關事務交由張俊傑處理;檢方則認為張俊傑在偵查期間也有替高金素梅切割責任的情形。

 

如今案件即將進入法院實質審理,這名被檢方視為核心角色的被告卻突然消失。

 

真正需要司法機關回答的不只是「張俊傑在哪裡」,而是另一個更直接的問題:

 

當檢方已經明確提出海外資力、境外親屬與逃亡可能性,法院最後仍決定用1000萬元保金加電子手環取代羈押——如今手環被破壞、人也跑了,台灣的科技監控究竟能不能真正防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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