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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所長涉不當提供瘦瘦針 南市府:以公家名義採購個人款項支付

2026.09.15
11:23am
文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5日電)台南新化區衛生所長吳政達,涉以衛生所名義購買「瘦瘦針」,提供親友使用,遭裁罰新台幣10萬元;台南市衛生局今天表示,吳政達以個人款項支付,不是以公款採購。


衛生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吳政達以個人款項支付藥品,並未使用衛生所公款或公務預算,但以衛生所名義向藥商採購,涉及醫療機構藥品採購及管理,仍應依藥事法及相關藥品管理規定辦理,並非以個人支付款項就可排除相關管理責任。


至於網路社群有人提及吳政達使用公款採購藥品,中飽私囊上千萬元才被罰10萬元;衛生局澄清,這是錯誤訊息,全案由衛生局主動稽查及開罰。


衛生局5月及6月兩度至新化區衛生所查核瘦瘦針採購、庫存、處方及使用情形發現,民國114年7月起,吳政達以衛生所名義向藥商採購相關藥品共780支,現場清點庫存僅剩5支,且無法提出相應醫師處方箋、相關藥品流向及使用情形。


衛生局已依藥事法處10萬元罰鍰,另依相關規定將移送醫師懲戒委員會及考績會懲處審議;此外,經市府政風處查認疑涉及違反法令而使自己或他人獲利,已移送法務部廉政署調查。(編輯:陳仁華)1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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