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人來台灣旅遊,走過斑馬線卻成為一場無法挽回的意外。
67歲新加坡籍女遊客16日上午與家人行經台中市西區民生路、自由路口,在行人穿越道過馬路時,遭右轉的國光客運大客車撞擊並捲入車底。婦人當場傷勢極重、一度失去生命徵象,經消防人員救出送醫後雖恢復呼吸心跳,仍因多處嚴重創傷在加護病房持續搶救;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18日上午證實,婦人最終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
案件也因此從重大交通傷害事故轉為死亡車禍。警方將報請檢察官相驗,並朝過失致死罪嫌方向偵辦45歲龔姓駕駛。
上午11時11分 行穿線上遭右轉大客車撞上
警方調查,事故發生在16日上午11時11分。龔姓駕駛開著國光客運大客車沿民生路行駛,準備右轉自由路時,與正在自由路行人穿越道步行的新加坡籍婦人發生碰撞。
婦人隨即被捲入車底受困,右上臂、左下肢出現開放性骨折,並有骨盆腔骨折等嚴重傷勢,消防人員將她救出時已呈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狀態。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救後一度恢復生命徵象,但始終沒有脫離險境。
院方18日上午說明,醫療團隊完成緊急搶救後持續在加護病房密切照護,但因整體傷勢過於嚴重,婦人最終宣告不治。
據了解,婦人是和家人一行9人來台旅遊,卻在旅途中遭遇死亡事故。警方檢測確認龔姓駕駛沒有酒駕、毒駕情形,確切肇事責任仍待交通事故鑑定及司法調查確認。
公路局先查出兩個問題:沒有落實停讓、沒有指差確認
事故發生後,交通部公路局台北區監理所已派員到國光客運公司實地查核,初步結果直接指出兩項管理缺失。
公路局表示,駕駛沒有落實路口停讓,也沒有依規定執行「指差確認」動作;公司對所屬駕駛員也未善盡管理責任,因此認定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第1項,將依《公路法》處國光客運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也就是說,在婦人18日上午不治以前,主管機關17日的行政查核就已發現,這輛大客車在進入行人穿越道前,駕駛應執行的停讓及確認程序沒有確實完成。
從受傷變死亡事故 接下來追的是「為什麼看不到行人」
龔姓駕駛案發後表示,自己曾停等後才起步;實際行車過程、車輛A柱及視線死角、駕駛右轉速度,以及婦人進入行穿線的位置與時間,仍有待監視器、行車紀錄器及事故鑑定進一步還原。
但這起事故最沉重的事實已經確定:一名依法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外國旅客,遭營業大客車右轉撞擊,兩天後死亡;主管機關並已查到駕駛沒有落實路口停讓與指差確認。
接下來除了駕駛的刑事責任,國光客運的駕駛訓練、右轉標準作業,以及監理機關對大型客運「停讓行人」規範如何真正落實,也將成為這起死亡事故不能只停在「個別駕駛疏失」的另一道責任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