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9日電)行政院9月17日核發台中火力發電廠拆除2部老舊燃煤機組許可。台中市政府今天表示,19日上午10時44分接獲公文後,環保局隨即核發中火燃氣機組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
台中市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盧秀燕上任以來堅持新建燃氣機組時,必須同步拆除高污染燃煤機組,避免「燃氣加燃煤」無限擴張。
環保局強調,今天核發許可證也特別加註,「中火須優先調度燃氣發電,並採取一切可行措施降低燃煤機組運轉與用煤量,減輕空污。」核發許可只是第一步,市府未來仍會透過各項法規嚴格監督排放,持續守護市民健康。(編輯:張銘坤)115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