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國民黨新北市議員邱烽堯與父親、前中和市長邱垂益涉圖利案,二審分判3年6月、10年。兩人限制出境期限將屆,高院今天開庭訊問,邱烽堯對延長沒意見,邱垂益則盼不再延長。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國民黨新北市議員邱烽堯與父親、前中和市長邱垂益涉圖利案,二審分判3年6月、10年。兩人限制出境期限將屆,高院今天開庭訊問,邱烽堯對延長沒意見,邱垂益則盼不再延長。
邱烽堯、邱垂益的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於10月15日屆滿,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召開訊問庭,就是否延長限制出境、出海,詢問檢辯雙方及當事人意見。
邱烽堯庭上表示,對於延長限制出境、出海沒有意見;邱垂益則表示,希望法院不要再延長。父子兩人並表示,針對二審有罪判決均已提起上訴。
全案源於中和市安樂市場土地標售案。判決指出,邱垂益擔任台北縣中和市長期間,得知建商有意整合中和景平段土地開發,涉嫌利用市長職權推動市有土地標售。
法院認定,邱垂益因具公職身分,由兒子邱烽堯代表執行相關業務。邱垂益明知不得買受自己經管的市有土地,仍同意辦理標售,並以低於市價的每坪新台幣53萬5000元訂定底價,採「現況點交、不騰空攤商」方式標售。
最後僅由邱垂益等人投資的美聯開發公司安排楊姓人頭投標,以1億7028萬餘元、接近底價的價格得標;土地其後轉售美聯開發。法院認定,邱垂益最終取得2400萬元利益。
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邱垂益10年徒刑、邱烽堯3年6月徒刑,並褫奪公權。
案件上訴後,高院今年9月認為,一審對邱垂益、邱烽堯的認事用法及量刑均無違誤,駁回兩人上訴,維持邱垂益10年、邱烽堯3年6月刑度。父子均不服判決,已提起上訴。(編輯:張銘坤)1151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