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駕當然要重罰,但修法不能亂來!」立法院今(30)日處理加重毒駕刑責修法,民進黨立委林楚茵發文批評,行政院早在6月就提出修法,相關法案也已進入委員會、進行朝野協商,藍白卻在今天上午院會突然提出全新版本,民進黨立委甚至直到表決前才拿到條文。她強調,民進黨團支持加重毒駕刑責,反對的是未經討論、協商便倉促表決的新版本。
6月提案、7月進委員會,林楚茵批協商後又突然換版本
林楚茵指出,行政院6月提出修法,7月進入委員會,本週三、10月28日才剛進行朝野協商,今天上午院會卻出現全新版本。
她批評,藍白的做法不是認真反毒駕,而是「突襲立法、用國會多數輾壓行政」,讓民進黨立委在表決前才取得條文,根本沒有充分討論與協商的機會。
支持加重刑責,不代表接受未經討論的新條文
林楚茵強調,民進黨團支持加重毒駕刑責,因此支持行政院經過協商與討論的版本;黨團反對的,是藍白在表決前突然提出這套「沒有討論、沒有協商」的新版本。
她將支持重罰毒駕與反對倉促立法清楚區分,強調不能因為主張加重刑責,就跳過法案應有的討論程序。
院會三讀加重毒駕刑責,再犯致死最重可判死刑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藍白共提的《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版本,毒駕致死刑度提高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曾因毒駕經有罪判決或緩起訴處分確定,10年內再犯致死者,最重可處死刑。行政院原提版本則將毒駕致死刑度提高為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內再犯致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上午受訪時也表示,黨團認同提高刑度、增加罰金,但刑法修訂必須理性討論,故意與過失致死在刑度上應有區別,並符合罪責相當原則。他強調,對毒駕零容忍,與是否採用死刑,不能直接畫上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