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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擂台

讀者投書|當社會住宅從福利變成逐利

2020.12.07
14:53pm
/ 蘇世軒

要講求利益,剛好館長一直想要在台北市找地,不如直接把低樓層拿給館長做生意,又能促進市長與館長之間的友誼,又何必將歪腦筋動到調漲租金?

 

自償率100%就是「福利」與「逐利」的分界線,明倫社宅此次最大的問題是,原以為是社會福利,但蓋好才發現原來是市政府要做生意,既然是做生意那就不能像社會福利這樣,可以老話一句「不爽不要用」,做生意要雙方合意,整體空間規劃及利用,自然就要讓租客有參與決策的權利,但明倫社宅並沒有,規劃興建、遊戲規則都是市長室一人旨意,這算不算另一種定型化契約的霸王條款。 

 



根據台北市社會住宅招租網公告,明倫社宅於低樓層規劃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社區日間作業設施、非營利幼兒園、明倫新創基地、明倫創造力學園等一系列的公共服務空間。假如原先是站在「社會福利」的角度來說,這樣規劃並沒有什麼問題,但是站在「做生意」的角度,台北市政府有先問過租客同意不同意?沒有,那憑什麼樓上的租客,要來承擔樓下的社會福利? 

 

展示柯文哲政績? 

  

明倫社宅每一位入住的市民真有需要托嬰中心、幼兒園、新創基地、創造力學園?又或者是需要高達34%的公設比例去做一些無用處的公共空間?講白一點,明倫社宅位處精華地帶,這些空間為何不拿來租給館長開健身房,或者租給一些大型超市,一個月還有百萬的租金可以收取,55年下來可以收租近7千萬,可以攤平超過一半的建築費用(明倫社宅建築費用為9600萬)?憑什麼要讓租客負擔高額租金來慷台北市政府之慨,讓低樓層充斥著根本用不到的設施,只為讓柯文哲有政績可以展示?卻還要被柯文哲數落,「居住正義不該是無底洞」? 

  

講到這裡可能就有柯粉要來質疑,難道我認為托嬰中心、幼兒園、新創基地,這些東西不重要嗎?這些東西當然重要,也正是因為托嬰中心、幼兒園、新創基地,擴大了市民對於這棟社會住宅的參與感,因此提高了蓋社會住宅的正當性,而為何最初的社會住宅需要正當性,因為原先的社會住宅也是一種社會福利,有市政府用市政預算進行補貼,自然得依賴這些設施增加整體綜合性。 

 

講求利益 

  

而如今,社會住宅從「福利」設施成為「逐利」設施,既然自負盈虧自然也不用考慮外界觀感,原先可以拿來作為加分條件的托嬰中心、幼兒園、新創基地自然也無需存在,要講求利益,剛好館長一直想要在台北市找地,不如直接把低樓層拿給館長做生意,又能促進市長與館長之間的友誼,又何必將歪腦筋動到調漲租金? 

 

 

圖片來源:柯文哲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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