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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出口鋼鐵、水泥至歐盟須有「碳權憑證」!環保署:將修法訂「碳費率」、否則一樣要繳給他國

2021.07.16
13:47pm
/ 放言編輯部 吳栢妤

環保署表示,對台灣而言「碳定價」趨勢已不可擋,國內若沒有訂定碳費率,未來出口時一樣要繳給其他國家,必須儘速修法因應。

 

歐盟執委會14日公布大規模氣候變遷計畫「55套案」(Fit for 55),總計提出12項政策措施,以達成2030年溫室氣體比1990年減少55%的目標。為因應國際「碳定價」趨勢,環保署表示,將在今年下半年提出《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法》修正草案,若母法順利通過,攸關碳費率的子法有機會在半年內跟上。

 

 



歐盟執委會14日公布「55套案」,將歐盟碳交易體系再擴大,總體碳排上限將更嚴格、年減幅度逐步提高,並針對海陸運輸祭出新措施,自2023年起逐步取消航空業免費排放配額;同時完善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外國的鋼鐵、鋁等高碳排商品必須購買配額,才能進入歐盟市場。

 

歐盟預計2023年起逐步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初期的管制範圍僅限水泥、電力、肥料、鋼鐵、鋁業等碳洩漏高風險產品,出口商品至歐盟僅需申報產品碳排放量,無需支付費用;2026年「碳邊境調整機制」正式實施之後,每年5月31日出口商須向歐盟購買碳權憑證(CBAM Certificates),以繳交相關費用,CMBA會根據歐盟碳排放交易(ETS)每週拍賣平均價格計算。若出口商能向歐盟提出,該產品已在原生產國支付碳成本的證明,則可獲得碳權憑證費用減免。

 

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解讀,歐盟「55套案」主要釋放兩大訊息,一是產品國若已實施碳定價,可減免碳關稅;再者,生產國碳排放標準若優於歐盟甚至可免徵收;對台灣而言這代表「碳定價」趨勢已不可擋,國內若沒有訂定碳費率,未來出口時一樣要繳給其他國家,必須儘速修法因應。

 

不只歐盟,美國、日本也都在研議針對進口商品徵收碳費。為跟上國際趨勢,蔡玲儀表示,環保署已與產業界、民間團體、相關部會展開討論,各界普遍支持新增授權徵收碳費的條文,完備相關機制,預計在今年下半年提出《溫管法》草案;但何時能完成修法取決於各團體的共識,若共識越高、時程就越快;另外,攸關碳費率的子法也在討論中,若母法順利通過,預計半年內可以跟上。

 

據報導,工總則表達,希望政府須有通盤的考量與配套,不應有「單一對象」被碳費與總量重複管制,也盡可能避免對產業競爭力和民生產生過大衝擊,並協助產業結構轉型。

 

 

圖片來源:翻攝歐盟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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