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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然開朗】《全動法》修正極小,被藍營扭曲傷害極大

2023.03.03
09:25am
/ 溫朗東

面對藍營及親中媒體的猛烈砲火,國防部大打官腔,講得不清不楚,連總統府發言人都講錯了。總統府聲明第一點說:「《全動法》只適用在實施動員時期的『戰時』,『平時並不適用』」,事實上,早在2001年的版本中,《全動法》第2條就已經寫出「動員準備=平時」「動員實施=戰時」,也對「動員準備(平時)」有所規定。

 

藍營批評,《全動法》修正草案是「箝制新聞自由」及「推娃娃兵上戰場」。只要把國防部近日公布的新舊條文對照看過一次,就知道藍營及親中媒體完全是胡說八道。

 



以主席朱立倫為首的藍營,想把《全動法》打成十惡不赦。事實上,目前關於《全動法》的主要爭議,根本不是草案新增的,而是2001年的版本就有的。

 

是的,您沒看錯,關於「戰時」對媒體的管制、「平時」對學校學生的編組規劃,歷經了陳水扁及馬英九當總統,也經歷藍營國會過半,一直都長這樣。

 

這次的《全動法》修正草案,甚至連「新瓶裝舊酒」都稱不上,而是「舊瓶裝舊酒,只是舊瓶上的標籤移動了一下位置」這樣極其微幅的調整。

 

既然調整極小,為何藍營及親中媒體集體跳腳?原因在於新增的部分是「平時」政府可以對新聞媒體人員做調查、統計、編組、規劃(草案第15條)。

 

說白了,親中媒體幹部要角、親中網紅擔心草案實施後會被政府掌握,一旦戰爭爆發,這些人會被盯上,無法替中國打資訊戰。

 

其他草案新增項目,不過就是戰爭爆發前夕,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之後,進入戰時狀態的補充性規定,讓戰時金融秩序及物資管制有更完整的法源。這部分就算不修,既不影響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也不影響發布後的效果,頂多就是在法理上比較沒那麼漂亮。

 

至於緊急命令會否被濫用,跟這次的草案根本沒關聯,因為緊急命令的制度本來就有了(《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國防法》第24條)。

 

《全動法》修正草案是把《國防法》再度整合,對緊急命令的發動條件完全沒有改動。(緊急命令的條件: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立法院十日內追認。)

 

閉門造車、溝通失能的國防部

 

問題來了,既然變動小之又小,修法的迫切性在哪?為何國防部沒有對草案做好跟大眾溝通的準備?為何本土派人士在消息爆出前也毫不知情、一頭霧水,連怎麼幫政府辯護都不知道?為何這些關乎國安的修正(即使修正幅度微小),國防部擁有充沛行政資源,卻連話都講不清楚?

 

平心而論,《全動法》修正草案確實是在法理上更漂亮,更完備,以學術研討的角度來說,施行起來還是有所進步。但政治攻防、現實世界不是學術研討會,不是幾個學者律師開幾場會說了算,而要考慮到親中陣營的抹黑打爛仗,對民眾的解說與宣傳。

 

國防部好像認為,只要公布修正草案的新舊條文比對,就已經盡到說明責任。如下圖所示,截至3/3凌晨3點,國防部公告只有451次下載,新舊條文對照也只有2220次。這還是藍營及親中媒體盡全力炒作打擊下的結果,原本關注的量更少。換言之,絕大多數的民眾都是看媒體怎麼報導此事,絕大多數的民眾都已經被親中媒體誤導,會去看條文對照的民眾是少之又少。

 

再者,這次藍營主要攻擊點有二:「箝制新聞自由」及「推娃娃兵上戰場」,這兩點明明就是無稽之談,因為《全動法》從2002年的版本就有本次爭議的規定,下圖節錄了2002年6月28日《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從中可知動員實施(戰時)對媒體的管制,2002年的版本就有規定,對於違反規定者卻只說「依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分」,換句話說,這次的《全動法》修正草案,至少有明訂罰則,而不是像過去一樣空白授權。


 






 
動員準備(平時)對學校青年的規劃,如下圖所示,在2001的《全動法》中就有,一直沿用至今。

 

 


 
因此,本次草案爭議最大的,跟舊法最大差異是修正草案第15條:

 

為因應新聞及不實訊息處理,訊息傳播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應對出版事業、廣播電視事業、網際網路平臺與應用服務提供者及新聞從業人員,實施調查、統計、編組及規劃;直轄市、縣(市)政府應配合辦理…… 

 

白話來說,就是把媒體人造冊。

 

媒體對社會的影響力不亞於槍彈,正確的資訊有利於團結迎戰,錯假消息則會使得士氣盡失。如果國防部要在平時掌握媒體從業人員,就應該說清楚造冊的方式,並且對干涉言論自由的疑慮充分說明。「調查、統計」影響不大,但「編組、規劃」則會對媒體人產生壓力,有必要說明清楚。

 

總統府的溝通能力失調

 

面對藍營及親中媒體的猛烈砲火,國防部大打官腔,講得不清不楚,連總統府發言人都講錯了。總統府聲明第一點說:「《全動法》只適用在實施動員時期的『戰時』,『平時並不適用』」,事實上,早在2001年的版本中,《全動法》第2條就已經寫出「動員準備=平時」「動員實施=戰時」,也對「動員準備(平時)」有所規定。

 

全民防衛動員本來就有分成平時/戰時兩個階段,平時對重要人力物資做「調查、統計、編組、規劃」,戰時才能有效調度。《全動法》從2001年實施至今,一直都是如此,怎麼被藍營亂打亂抹之下,變得好像憑空蹦出來?

 

連總統府的聲明都搞不清楚法律規定,還期望哪個民眾會搞懂?《全動法》修正幅度極小,被藍營扭曲後對本土陣營傷害極大。這樣的政策溝通能力,已經是國安層級的危機。

 

 

圖片來源:;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傅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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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朗東
曾任《udn鳴人堂》專欄作者、《udn相對論》執行編輯、自由台灣黨政策部主任。現為自由評論工作者,臉書發表時事評論常於各新媒體平台轉載引用。關心公共論辯、民主發展與弱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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