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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併最新進展⋯金管會:兩家金融機構需同時送件、彭金隆明親自接見新光銀工會

2024.10.15
18:51pm
/ 放言編輯部 王晨芝

 


「新新併」台新金控、新光金控上週皆通過股臨會,現在力拚最後一哩路,獲取主管機關金管會核准。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今(15)日證實,尚未收到兩家金控相關資料,他指出,必須由兩家金控共同送件,金管會才會展開審核。



侯立洋表示,依據《金融機構合併法》必須共同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新光金、台新金方面,兩家金控還在準備資料中,「目前我們尚未收到他們的相關資料」。

 

他強調,《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所謂的合併契約書必須包括受雇人權益處理,其中包含員工安置計畫,不管是客戶、員工、股東權益的保障,對社會大眾的影響,都是金管會考量的因素。

 

新光銀工會日前透露,公司員工安置、就業保障等議題尚未感受到資方誠意,工會理事長李孟庭證實,明(16)日下午與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見面時就勞工權益一事陳情。

 

金管會例行記者會現場媒體提問,針對員工安置計畫是必須獲得全體員工認可才能送件,還是只要兩家金控提出安置計畫,但不需要經員工認可也能來送件?

 

侯立洋指出,2022年時,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有提過相關的建議,當時金管會回覆,金融機構申請合併必須提出員工安置計畫,並檢附相關資料,假設有公會的話,可以跟工會協商。

 

他續指,若沒有工會或有召開勞資協議會議相關的紀錄,金管會都會了解是否已跟工會或勞資協議,雙方有無共同取得員工安置計畫的共識。

 

媒體追問,若沒有取得共識是否可以送件嗎?侯立洋表示,金管會會依照情況處理,並查看金融機構提出的收購計畫及附件資料,如果沒有取得共識,金管會將進一步了解,這也將成為准駁的參考。

 

至於明日新光銀工會金管會陳情,金管會將派出誰來接待;再來,有關送件標準,是否一定要為兩家金控同時提供;第三:金管會在審核步驟上,還是誰先送來就先審誰?

 

侯立洋一一回應,首先,全金聯明日下午和金管會進行和主委一年一度的座談,也將一併帶新光銀行工會來和金管會談新新併的員工權益保障,將由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接見。

 

有關第二點,侯立洋表示,依循過去慣例,需要兩家一起來送件,即使一家送來,金管會也沒有辦法整合,兩家金控共同送來,金管會才可以一起來做審核。

 

 

(圖片來源:金管會提供、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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