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玉珍提案將助理費「除罪化」,未來若順利修法,目前涉入助理費案的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與林宜瑾、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等人可望解套...
近年民意代表旅捲入助理費涉貪爭議,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立法院組織法》與《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將助理費「除罪化」,今(2日)程序委員會通過列入週五(5日)議程。未來若順利修法,目前涉入助理費案的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與林宜瑾、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等人可望解套。
近年藍綠白均有政治人物因助理費捲入貪汙案,如新竹市長高虹安捲入助理費貪汙案遭停職,立委林岱樺、林宜瑾、顏寬恆、陳歐珀也因類似案件遭起訴,進入司法審理階段。陳玉珍所提《立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若完成三讀,以上涉嫌詐領助理費等人皆可望解套。
有關陳玉珍等人提出《立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將立委每人聘用公費助理8至14人,改為聘用助理「若干人」,另外立法院撥款給公費助理費用,改為撥款給立委一定數額助,並且由立委「統籌運用」且免檢據核銷,統籌運用項目不限於助理費、健檢費、助理文康活動費等。
提案說明指出,近期司法實務認為「公費助理費」並非實質補助立委費用,為矯正司法實務錯誤法律見解,因此增訂助理費用由立法院撥給立委,由立委統籌運用。至於立委補助費如何運用以及運用是否妥當,「僅對選民負政治責任,非屬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規範範圍」。
另外,陳玉珍也提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將縣市議員助理與「全國公務人員」脫鉤,主張助理費屬補助性質,由議員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而運用妥當與否非屬貪汙治罪條例等規範範圍。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