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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光電是台灣正確的選擇

2019.01.30
14:17pm
/ 郭軒甫

「太陽光電」是目前台灣唯一可以每年持續降低電價的能源別,十年來太陽光電的售電電價己經下降了超過65%,從社會面來看,因為太陽光電案場的施作,讓許多農民有了業外收入,加速地方創生的推動;從環境面來看,亦讓原本已陸化的濕地,多了環境整治的機會。

 

太陽光電是世界潮流,今年突破113GW

 

全球太陽光電發電在經過了多年的快速發展,研究調查機構集邦科技預期,在各國政府政策鼓勵與供應鏈價格下降推動下,2019年全球太陽能新增併網量可望攀高至111.3GW規模,刷新世界歷史新高紀錄。



我們知道能源政策是一個國家的大計畫,能源的配比是需要經過縝密且長遠的規劃。目前再生能源己經是一個全球的趨勢,這個趨勢勢不可擋,台灣一定要順勢而為。

 

台灣光電產業創造就業、驅動經濟成長

 

台灣經過多年來政府持續的推廣,台灣的太陽能市場搖身一變己經擠身全球前15大需求的市場,而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產業也因為蔡政府的能源政策,讓疲弱許久的產業因為壽險資金及外資的不斷注入,開始活絡起來,去年整個產業的產值己經超過500億,帶動整體GDP的成長超過1500億,增加整體就業大約有七萬人,是目前少數能夠每年以10%以上的複合成長率快速發展的產業。

 

經濟與環境雙贏,開發與保護共存

 

「太陽光電」是目前台灣唯一可以每年持續降低電價的能源別,十年來太陽光電的售電電價己經下降了超過65%,售電電價從每度13元一直降到現在的平均每度電4.5元,而這樣的售電電價,其實己經和台電同一時期的尖峰用電供電電價相同,因此只要給予太陽光電發電適當的機制,就能變成台灣最有競爭力且最能降低空污的能源。

 

從社會面來看,因為太陽光電案場的施作,讓許多農民有了業外收入,加速地方創生的推動;從環境面來看,亦讓原本已陸化的濕地,多了環境整治的機會。目前在台灣的太陽光電,基本上是與環境共存,除了屋頂型太陽光電推動良好之外,還推動農電、魚電、畜電共生的模式,並優先使用受污土地和不利耕作區。太陽光電業者除了賣電,也扮演起環境保護的功能。

 

至於如何再降低太陽光電的躉購價格及去除政府補貼的方法,目前只要政府能更有效率的開放再生能源電力自由化並放寬法規,並且輔以再生能源憑證及碳權機制的推動,讓再生能源綠電的附加價值得以彰顯(TERC或碳權每度電大約附加1.2~2元)。並透過再生能源憑證及碳權的機制來落實污染者付費的精神,未來再生能源的電價將由污染者幫助使用者一起支付,政府不用再對再生能源進行補貼,民眾的用電價格能隨著時間及太陽能設置量的推進慢慢降低電價,開始享受到再生能源沒有空污及低電價的好處。

 

但是,太陽能產業不同於其他產業,由於政策的因素,尚未走到再生能源自由交易的程度,所以還需要仰賴政府的政策驅動,因此穩定的能源政策及躉購電價,才能給予太陽能產業發展茁壯的機會;也請社會大眾和專家人士,勿一味扭曲光電產業對台灣的正向價值,這樣才能共創雙贏。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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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光電系統公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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