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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丟回立院!劉世芳未收到李貞秀退籍影本「應由主管機關立院解職」...內政部2/3日前兩度發函立院未獲回應

2026.02.05
12:53pm
/ 放言編輯部 吳亦軒

李慧芝後續也坦言,李貞秀是否會被解職,要請大家詢問立法院,希望立院快速、明確回函內政部,「大家要問立法院,因為主管機關是立法院。」

 

民眾黨中配立委李貞秀宣誓就職,但內政部長劉世芳今(5)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內政部尚未收到李貞秀退籍申請表影本,我們認為李貞秀女士並沒有完成退籍申請手續,要由立院進行解職」,內政部在2月3日前已經兩度發函立院辦理。不過,立院目前還沒回函,行政院也坦言,是否解職要問主管機關立院。

 



劉世芳今日表示,內政部1月30日前就陸續把「國籍法」二十條等相關規定行文給李貞秀本人、中選會、司法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因為相關單位中,負責的主管法律各不相同,內政部屬於國籍法主管機關、要善盡提醒責任。

 

劉世芳再說,李貞秀要正式就職前就必須申請放棄退籍,也就是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這件事情毋庸置疑,理論上她要把退籍正式官方文件送給立法院,到目前為止,內政部沒有收到李貞秀退籍申請表影本,理論上可能她並沒有完成全部的就職手續。

 

不過,劉世芳指出,根據「國籍法」二十條限制,立法院是立委解職機關,「按照目前看法,我們認為李貞秀女士並沒有完成退籍申請手續,要由立院進行解職。」

 

劉世芳強調,「國籍法」說得很清楚,解除立委的資格在立院,內政部在2月3日前已經兩度發函立法院秘書長,並不是他們要求,而是請立法院按照國籍法規定辦理。

 

至於劉世芳昨日接受專訪時表示,李貞秀放棄不具法律效果,立委本來可以調閱密件,但內政部不會提供機密以上文件及個資給李貞秀。劉世芳今日再說,密等認定在機關首長,會依照相關法規處理是否提供密件,也希望各部會首長能按此審認規定辦理。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則說,政院支持內政部做法,一切依法行政,至於是否提供密件部分,行政院也會參酌內政部做法。

 

李慧芝後續也坦言,李貞秀是否會被解職,要請大家詢問立法院,希望立院快速、明確回函內政部,「大家要問立法院,因為主管機關是立法院。」

 

 

圖片來源:放言記者拍攝、三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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