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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複製王金平模式保住立委?李貞秀聲請遭法院打臉 高虹安700萬爆料風暴持續延燒

2026.05.06
17:25pm
/ 放言編輯部 吳思嬋

李貞秀不滿遭撤銷立委資格,除提起行政訴訟外,還試圖循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模式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裁定駁回…

 

民眾黨前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因直播爆料新竹市長高虹安涉收受700萬元,引爆黨內風暴,隨後遭民眾黨中評會決議開除黨籍,並依法喪失立委資格。中選會其後公告,由成大法律系教授許忠信遞補當選,並已完成宣誓就職。不過,李貞秀不滿遭撤銷立委資格,除提起行政訴訟外,還試圖循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模式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希望暫停相關程序、保住立委席次,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6)日裁定駁回。

 



李貞秀日前因在直播中公開指控高虹安涉收受700萬元,引發外界高度關注。民眾黨中評會於4月13日決議將其開除黨籍,由於不分區立委資格與政黨黨籍連動,李隨即失去立委身分。

 

中選會之後公告,由成大法律系教授許忠信遞補第11屆不分區立委。4月22日,許忠信在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大法官尤伯祥見證下完成宣誓就職。

 

不過,李貞秀並未放棄。她先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希望比照當年前立法院長王金平遭國民黨撤銷黨籍時的處理模式,先凍結相關程序,藉此保住黨籍與立委資格。

 

此外,李貞秀也對中選會與立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主張相關公告與行政行為違法,請求確認公告無效、撤銷公告。4月22日上午,她甚至親赴立法院,試圖將行政訴訟起訴狀親手交給立法院長韓國瑜,希望「攔截」許忠信遞補程序,但最後未能成功。

 

李貞秀並依《行政訴訟法》第116條規定,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原處分,理由是立委任期有限,若不即時處理,將造成難以回復損害。

 

不過,高等行政法院審酌後指出,李貞秀對中選會與立法院相關行政處分不服,依法應先循訴願程序救濟,但李並未向訴願機關提出停止執行聲請,就直接向法院提出聲請,程序上明顯欠缺「權利保護必要」。

 

法院因此認定,李貞秀聲請無理由,裁定駁回;全案仍可提出抗告。

 

 

圖片來源:許忠信臉書、AI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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