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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團:立院速修人工生殖法保障婦權 脫鉤代孕制

2026.07.14
11:03am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4日電)多個婦女團體今天表示,為落實女性生育自主,立法院應盡快修正「人工生殖法」,將單身女性與女性同婚配偶納入適用對象。同時代理孕母制與人工生殖法應脫鉤處理,避免修法持續延宕,損害女性權益。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4日電)多個婦女團體今天表示,為落實女性生育自主,立法院應盡快修正「人工生殖法」,將單身女性與女性同婚配偶納入適用對象。同時代理孕母制與人工生殖法應脫鉤處理,避免修法持續延宕,損害女性權益。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16日將繼續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林綠紅、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婦女新知基金會倡議部主任陳政隆、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執行秘書陳惠雯等人,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


林綠紅表示,目前朝野立委與行政院提案,可分為有無「代理孕母專章」兩大類,對婦女團體來說,希望這次修法與代理孕母脫鉤處理。人工生殖法規範的是人工生殖技術的使用,與代理孕母包含複雜、綿密的倫理關係不同。


林綠紅說,如果單純用人工生殖法乘載代理孕母如此高度爭議的議題,過於便宜行事。許多單身女性、女同志伴侶已籌劃要生育下一代,希望較無爭議部分能先三讀通過,讓她們優先適用人工生殖技術,在台灣用安全方式孕育下一代。


陳政隆表示,過去審查草案時,有政治人物想用代孕跟其他政黨交換政治利益,他憂心類似狀況在這次審查又會出現。支持行政院版草案,放寬單身女性、女同志伴侶適用人工生殖的大方向,反對高度爭議的代理孕母制度。


陳政隆說,女性生育自主權,不應受到父權婚育邏輯綁架,人工生殖法過去只適用於異性戀婚姻家庭,造成許多凍卵的女性因為沒有婚姻關係,就無法使用自己的冷凍卵子,「為什麼非得要男人同意,她們才能生育」,再延宕下去,屆時年紀也不一定能生育。


杜瑛秋表示,單身女性、女同志伴侶期待人工生殖法很久,女性原本就有用自己子宮生育子女的權益,修法後可保障女性擁有生育權。許多女性凍卵是為了要自己用,未來若不想進入婚姻、有一定經濟能力後,也能有自己的小孩。


杜瑛秋說,大家可以允許未婚懷孕,卻不允許單身女性、同志伴侶生育自己的小孩,相當奇怪。代孕制度恐造成對弱勢女性的剝削,生產風險都是代理孕母要承擔,且涉及人權、健康、法律等,不該綁在人工生殖法中,影響想要生小孩的女性。(編輯:萬淑彰)11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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