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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億元一路通過、竟無人攔下!沈榮欽直指慈濟治理全面失靈 要求公開契約與董事會紀錄

2026.08.11
12:31pm
/ 放言編輯部 李云瑄

 

慈濟基金會支付鈺達公司約新台幣10.6億元顧問及服務費,整筆款項歷經簽約、董事會決策、財務審核與分期付款,卻沒有任何一道程序發現問題。前加拿大約克大學副教授沈榮欽表示,這起事件不能只歸咎於一名詐騙者,而必須從內部管理、內部治理及外部治理三個層次全面檢視。

 



沈榮欽在《新聞放鞭炮》節目中指出,從內部管理來看,一家資本額約新台幣100萬元、成立不久的公司,準備收取3000萬美元服務費,慈濟本應要求對方提出完整的公司資料、服務能力、資金背景與授權證明。

 

然而,鈺達提出的說法不但獲得顏博文採信,還一路進入慈濟董事會及採購程序。即使證嚴法師曾經質疑顧問費,整個內部制度仍沒有啟動進一步查核,最後照常完成簽約。

 

在內部治理方面,沈榮欽指出,慈濟的董事會、財務、法務、會計、審計、稽核及外部會計師事務所,都應該在交易過程中扮演把關角色。尤其款項分成四期支付,每一期付款前都應確認契約條件是否完成,而不是只因最初的交易獲得核准,後續就持續撥款。

 

他表示,慈濟不能只用「董事會通過」、「採購程序完備」或「經會計師查核」證明交易合法。外界真正需要知道的是,董事會當時取得哪些資料、討論過哪些風險,財務與法務部門如何判斷3000萬美元具有合理性,以及每次付款前是否查驗鈺達完成的工作。

 

沈榮欽認為,顏博文固然是關鍵人物,但如此龐大的款項不可能僅靠一個人完成全部程序。如果董事會與各專業部門都沒有提出異議,代表慈濟內部治理機制本身存在嚴重問題。

 

在外部治理方面,沈榮欽表示,台灣對宗教團體及宗教財團法人的監督制度長期不足。目前監督寺廟財務的重要法規《監督寺廟條例》,制定於1929年,距今已接近百年,早已無法完整處理現代宗教組織龐大的財務與治理問題。

 

他提到,《財團法人法》及公益勸募相關規範雖然涵蓋部分宗教團體,但仍有不同規定。2018年間,跨黨派立委曾提出《宗教基本法》草案,內容包括法院不得干涉宗教內部事務、宗教財務自主及政府不得強制公開等主張,最後因社會爭議過大而未能通過。

 

沈榮欽表示,宗教團體在台灣具有龐大影響力,政治人物也往往顧慮選票,不願積極推動監督制度。這使宗教組織的內部財務一旦出現問題,外部法律能夠介入及要求公開的範圍十分有限。

 

他要求慈濟執行長顏博文親自向社會說明,並公開相關契約、董事會會議紀錄及完整決策過程,讓外界了解10.6億元如何通過每一道關卡。沈榮欽同時呼籲選民要求立法委員處理已近百年未全面更新的監督制度,建立更完整的宗教團體財務規範。

 

 

圖片來源:AI生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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