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進黨團日召開「特別預算支撐國防採購 實驗條例滿足產業發展」記者會,由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主持,會上邀集產業界與學界代表,就無人載具專法進行討論。鍾佳濱提出,除了院版特別條例外,也無須另立新法,應修正既有的《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貫徹「新(採購從新)、速(預算從速)、實(實驗條例)、簡(簡化修法)」的原則。
鍾佳濱表示,無人載具產業需要投入龐大資金設置產線、開模,行政院版特別條例具備「特別預算一次編列、跨年期逐年執行」的穩定性;反觀在野黨版本中的年度預算逐年審議,具高度不確定性,導致業者一下「暴飲暴食」、一下「產線中斷」。
他接著質疑,藍白的無人載具條例草案,有兩大缺失:一、不切實際的高自製率要求,現代無人機重視「迭代更新」和「即時取得零件」,烏克蘭軍隊使用時甚至會拿商用機直接改裝上陣,在野黨強加苛刻的自製比例要求是閉門造車、緣木求魚。二、要求各縣市平均設置測試場域違背現實,他以無人艇舉例,它們需要特定的測試水域,要求在南投設置是天方夜譚—藍白「雨露均霑」式的立法毫無可行性。
鍾佳濱主張,產業要的法規整合無須疊床架屋、另立新法,應修正既有的《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這部法具備「定義完整(涵蓋陸海空)、單一窗口(經濟部)、場域一次核可(經常使用)、法規競合排除一次到位」四大優勢。特別預算與實驗條例修法同步進行,貫徹「新(採購從新)、速(預算從速)、實(實驗條例)、簡(簡化修法)」的原則,用最有效率、最實際的方式在支撐國防採購的同時,滿足產業發展的需求。
國立政治大學創新國際學院暨法學院陳柏良教授補充,《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具備「法規、框架完整」、「排除各現有作用法一次到位」與「跨部會協調機制」三大優勢,為我國產業發展奠定基石。
陳柏良說,然而面對國際市場競爭,與產業研發需求,現行制度難以滿足需求,未來仍希望針對兩大重點進行調適。第一、提升主管機關位階,化解多頭馬車困境。現行測試事權分散於經濟部與交通部,行政溝通成本過高。建議修正《實驗條例》第2條,將主管機關提升至行政院層級,由副院長擔任召集人成立跨部會委員會,統籌行政流程並精簡審查機制。
陳柏良再說,第二、導入個案豁免機制,建構空中與水面的無人機與船舶綜合監理架構。《實驗條例》第22條雖能排除特定條文,但無法解套實驗期滿後的可能增加的法遵風險。建議效法美國FAA 14 CFR Part 108草案,增設「個案豁免」條款,妥善處理事前檢驗、事中管制與事後責任;同時參酌美國海岸防衛隊(USCG)模式,制定無人船舶特別法,盤點《船舶法》之檢查與配額規範,並配合《船員法》建立「遠端操作員」之法定地位。
鍾佳濱最後呼籲,無人載具產業是台灣國防自主最重要的基礎,在野黨應共同支持行政院《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的2,100億特別預算,以滿足龐大的國防採購;在補強國防的同時,產業發展也不能落下,因此他會盡快提出《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的修法,「排除作用法和法規整合」、「增設測試場域」與「培育無人載具專業人才」三管齊下,落實「新、速、實、簡」四大原則,提供無人載具產業全方位的支持。
(圖片來源:放言記者拍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