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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達等藝人自首閃兵辯論終結 10/20宣判

2026.09.02
18:20pm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2日電)新北地院今審理自首閃兵藝人,15名被告均認罪,檢方針對藝人阿達、唐禹哲等13名役男求處1年半至2年有期徒刑,緩刑3至4年,應支付公庫60至120萬元。全案10月20日宣判。



(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2日電)新北地院今審理自首閃兵藝人,15名被告均認罪,檢方針對藝人阿達、唐禹哲等13名役男求處1年半至2年有期徒刑,緩刑3至4年,應支付公庫60至120萬元。全案10月20日宣判。


新北檢警去年2月起偵辦藝人王大陸閃兵案,今年4月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罪起訴第4波15人,包括主嫌陳志明、前Circus成員廖人帥、Energy前成員唐振剛、藝人唐禹哲、阿達、邱昊奇、李唯楓、歌手鄒翰昇(本名鄒宗翰)、楊景涵、舞者李奕釜等藝人,以及5名素人男子,並考量陳志明之外的14名役男主動自首,建請給予緩刑。


新北地院今天再度開庭,傳喚15名被告。檢方在量刑辯論時表示,主嫌陳志明利用制度漏洞偽造高血壓檢測結果,破壞我國兵役制度公平性,惡性重大,建請求處有期徒刑5年以上。


檢方指出,其中一名素人邱男因已入伍補服替代役,求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另13名役男則求處有期徒刑1年6月至2年,緩刑3年至4年,並應支付公庫60萬至120萬元,提供義務勞役100至120小時。


唐振剛律師表示,案發後他主動自首,並在偵查中據實以告,未推諉責任。且他是第一個自首的藝人,請審酌其發揮帶頭效應,節省司法資源,作為量刑依據。律師也認為檢方求刑過重,且唐振剛目前在健身房工作收入微薄,盼能降低支付國庫金額。


阿達表示,他已深刻反省,盼能彌補過錯,尊重司法判決。廖人帥說,抱歉年輕時做出糟糕決定,他感到非常自責。相信年輕人看到他們受到懲罰會打消逃兵念頭。案發後他主動自首,也長期在從事公益活動,願以義務勞動換取緩刑機會。


李唯楓律師表示,案發後其收入受到巨大影響,認為檢方訂定繳納國庫金額過高,願以提高義務勞務時數作為彌補。唐禹哲說,去年看到相關新聞後主動自首,盼法官審酌家有未成年子女以及母親要扶養,盼給予改過機會。


鄒宗翰說,他十幾年前出過唱片,看到新聞後感到自責跑去自首,但他近十年來都未從事演藝工作,卻被媒體歸類為藝人。他對自己的犯行十分後悔,盼法官給予改過自新、堂堂正正做人的機會。法官庭末諭知,全案定於10月20日下午宣判。(編輯:林恕暉)1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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