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長蔣萬安長子蔣得立錄取北市教育局國際交換學生計畫,利益衝突爭議持續擴大。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婉臻9月4日下午在議會質詢時,直接追問蔣萬安:兒子申請這項由北市府教育局主辦的計畫時,到底有沒有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自主檢核表?
蔣萬安沒有直接回答「有」或「沒有」,而是表示,都是依照教育局制式申請表格填寫,「該怎麼填寫就怎麼填寫」,並強調兒子拿給他的標準申請表中,父親欄需要簽名,他也有簽名,另附財產證明及薪資資料,「我的薪水是從台北市政府來的,我已經揭露了我的身分,揭露了我該揭露的。」
洪婉臻問的是「利益迴避」 蔣萬安回答的卻是「身分揭露」
洪婉臻質詢時把問題講得很直接。她指出,蔣萬安身為台北市長,也是公職人員,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涉及補助或相關利益時,本來就應該面對利益迴避問題,因此追問:到底有沒有繳交利益衝突自主檢核表?
但蔣萬安的回答重點,卻放在教育局既有申請表已經要求填寫父親資料,而且他有簽名,也揭露薪資來源與身分。
這也正是爭議核心。
因為「我有寫我是誰的父親」,和「我有沒有針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進行自主檢核、是否依法迴避」,並不是完全相同的問題。
洪婉臻因此繼續追問,蔣萬安本身是律師,也具公務人員身分,申請這種由自己市府下屬機關主辦的計畫時,為何沒有再三確認利益迴避程序?她並質疑,如果根本沒有填寫利益衝突迴避相關文件,程序正義如何被確保?
教育局稱「每個人都填一樣資料」 卻沒有正面回答是否另填檢核表
教育局長湯志民在質詢中替市府說明,由於這是北市府自己辦理的計畫,因此已有制式規畫與格式,表格中也要求揭露相關資料及身分,強調「每個人都公平,要填一樣的資料」。
但這個說法同樣沒有直接回答洪婉臻的原始問題:是否另有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自主檢核表」?
洪婉臻進一步指出,若市府認為整個程序完全沒有問題,是否願意自請政風單位調查?蔣萬安則表示,尊重政風處職權;湯志民則說,相關表格已沿用多年,程序沒有問題。
北市府新說法:只要揭露親屬身分 就算完成「據實表明」
質詢結束後,台北市政府另行提出說明,表示議員所說的「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主檢核表」屬於行政上的表格,法律要求的是揭露關係,而教育局這項計畫的申請表本來就明確要求揭露親屬身分,因此市府認為,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已完成「據實表明」的要件。
也就是說,北市府現在的正式防線已經變得很明確:
不是主張蔣萬安另外填過利益衝突自主檢核表,而是主張「一般申請表裡已寫出父子關係」,法律上的揭露義務就已經完成。
這也讓爭議進一步集中到一個更核心的法律與程序問題:親屬身分揭露,能不能直接等同於利益衝突迴避程序已經完成?
從「有沒有利益迴避」變成「我有寫父親欄」 爭議沒有因此消失
蔣萬安先前面對兒子錄取北市教育局國際交換學生計畫的爭議,多次強調「一切依法依規」,並宣布不領取相關補助;但外界持續質疑的,本來就不只有補助金額,而是市長的直系親屬參與由市長所領導市府、下屬教育局主辦的有限名額甄選時,是否應採取更高標準的利益迴避與程序揭露。
洪婉臻這次質詢,等於把問題從抽象的「有沒有避嫌」,拉回一張具體表格:
有沒有填?
而蔣萬安最後給出的答案,不是「有」,也不是「沒有」,而是:
「父親欄我有簽名,我該揭露的都有揭露。」
究竟這樣是否已經足以完成《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要求的程序,恐怕才是接下來政風單位最應該釐清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