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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興誠脆上直接勸蔣萬安辭職!搬出聯電「三點廉潔守則」狠批:連何者當為、何者不當為都無判斷能力

2026.09.05
21:24pm
/ 放言編輯部 鄒景禹

台北市長蔣萬安兒子蔣得立取得台北市教育局國際交換學生名額,引發利益迴避與公共資源分配爭議。聯電創辦人曹興誠9月5日也在Threads發文加入戰局,而且火力毫不保留,直接以自己過去經營聯電時訂下的「三點廉潔守則」為標準,公開檢視蔣萬安。

曹興誠最後甚至直接奉勸蔣萬安:

 

「即刻辭去職務,也莫妄想更上層樓,以免誤己誤人誤國。」

 

這已經不只是對單一交換學生事件的批評,而是曹興誠直接質疑蔣萬安作為首都市長,是否具備最基本的公私分際與政治判斷能力。

 

曹興誠搬出聯電三點廉潔守則

 

曹興誠在貼文一開始寫道,自己過去負責經營聯電時,很早就訂定廉潔守則,而且只有三點,「簡單扼要」。

 

第一:

 

「所有員工都有責任,在合法的範圍內,盡量增加公司的權益。」

 

第二:

 

「所有員工都有義務,避免公司權益遭到損失。」

 

第三,也是他這次拿來批評蔣萬安的核心:

 

「所有主管對何者當為?何者不當為?應自有判斷;不得以沒有規定為由,做招人物議之事。」

 

曹興誠的意思很清楚。

 

一名主管不能只問「法律有沒有明文禁止」,更要有能力判斷一件事即使形式上可能找得到規則依據,是否仍會造成利益衝突、觀感不佳,甚至傷害組織公信力。

 

矛頭直指交換學生名額爭議

 

曹興誠接著把這套廉潔標準直接套到蔣萬安身上。

 

他寫道:

 

「貴公子佔用北市交換學生名額,圖謀自身利益,必定招人物議,顯示市長對何者當為?何者不當為,毫無判斷能力。」

 

這段話屬於曹興誠對事件的政治評論與價值判斷。

 

目前蔣萬安方面一直主張,兒子參加交換學生計畫是依既有規定辦理,也強調計畫看的是學籍資格,家人不會受到特殊待遇,並已宣布不領取相關補助。

 

但外界持續追問的核心,也一直不只是「是否合法」或「最後有沒有領錢」。

 

真正爭議在於:台北市長的兒子參加由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主辦、名額有限、必須競爭甄選的交換學生計畫時,市長本人是否完整履行利益衝突揭露與迴避義務?

 

也就是曹興誠所點出的問題——

 

不是只有「有沒有規定」,還有「該不該做」。

 

「不得以沒有規定為由,做招人物議之事」

 

這也是曹興誠整篇貼文最重的一句。

 

因為它直接碰到蔣萬安陣營這幾天反覆使用的防線:只要程序符合既有辦法、申請資格沒有違法,外界就不應把爭議擴大。

 

曹興誠卻完全不接受這套邏輯。

 

他用企業治理的標準反問,一個位居最高主管位置的人,本來就應該比一般人承擔更高的避嫌義務。

 

主管如果凡事都要等規定寫出「不准」,才知道什麼事情不能做,那就代表欠缺應有的判斷力。

 

尤其當事情牽涉自己的家人,更應該主動拉開距離,而不是等爭議爆發後才說沒有違法、沒有特殊待遇。

 

直接勸辭:不要再妄想更上層樓

 

曹興誠最後的收尾更直接。

 

他寫道:

 

「奉勸市長即刻辭去職務,也莫妄想更上層樓,以免誤己誤人誤國。是為盼!」

 

從「交換學生」一路講到「更上層樓」,明顯已經不只是在談蔣萬安目前的市長職務,而是直接對蔣萬安未來更高政治企圖提出否定。

 

曹興誠這篇貼文因此真正打中的,不是資格條文,而是一個更根本的政治倫理問題:

 

一個市長面對自己家人的公共資源利益時,標準到底應該只是「法律沒有禁止」,還是應該主動做到比法律要求更多的避嫌?

 

曹興誠給的答案非常重。

 

主管最大的責任之一,就是在規定還沒有寫到之前,已經知道什麼事情不該做。

 

而他認為,蔣萬安在這一關,沒有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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