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曾筠庭台北21日電)媒體報導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輸歐鋼鐵關稅配額疑有黑箱作業、圖利特定貿易商。經濟部今天表示,相關出口管理措施是因應歐盟鋼鐵防衛措施,配額分配機制已實施多年,均依產業實際狀況並徵詢業者意見後決定,絕無黑箱作業。
經濟部透過新聞稿指出,歐盟自108年起實施鋼鐵防衛措施,採關稅配額方式,經濟部自108年至114年間,每年公告對輸歐盟鋼鐵產品採取出口管理措施,協助業者因應歐盟措施並維護貿易秩序。
歐盟鋼鐵防衛措施今年6月30日屆期,並自7月1日起改採新的關稅配額措施,管制輸入歐盟的鋼鐵產品。經濟部表示,本次管理措施實施前,也循例透過鋼鐵公會調查業者意見,近8成業者同意比照過往防衛措施期間機制,進行出口配額管理。
經濟部說明,目前輸歐鋼鐵產品出口管理措施,是將各類鋼鐵產品獲配的國家配額分為「出口實績配額」及「自由申請配額」。
其中,「出口實績配額」考量歐盟計算國家配額的方式,按照廠商111年至113年平均出口量比例分配;「自由申請配額」則須檢附3個月內交貨的交易證明文件,且在既有獲配配額用完,或可用額度不足以履行單筆交易時,才能提出申請,再由鋼鐵公會依當日申請量及剩餘配額按比例核配。
針對外界質疑「自由申請配額」原先協商為10%,卻遭擅自提高至20%,經濟部表示「並非事實」。
經濟部指出,自108年起,每年均透過鋼鐵公會徵詢各類別鋼鐵產品業者對「出口實績配額」與「自由申請配額」占比的意見,再綜合考量各類別業者需求及產業實際狀況;若業者對占比沒有共識,依過往慣例將自由申請配額訂為20%,相關作法已行之有年,並不存在先與業者承諾10%後再提高至20%的情形。
經濟部進一步表示,考量國內製造商有與貿易商合作出口鋼鐵產品的需求,為兼顧國際貿易實務,有出口實績的貿易商可申請自由申請配額,但申請條件較為嚴格。
經濟部說明,貿易商必須具有過往出口實績,且在獲配配額用完或可用額度不足以履行單筆交易時,才能申請自由配額;相較之下,未獲「出口實績配額」的鋼鐵製造商,不需要具備出口實績即可申請自由配額。
經濟部強調,未來歐盟鋼品配額的分配與管理,將依循既有機制,參酌產業實際狀況及業者意見辦理;各項額度申請須檢具實際訂單證明,並依相關原則核配,也將持續與業者溝通,滾動檢討相關管理措施。(編輯:潘羿菁)115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