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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依法驅離東沙越界中國漁船 並兼顧人道救援

2026.10.02
10:09am
文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日電)海巡署今天表示,依法驅離東沙越界2艘中國漁船,其中1艘因拒不起錨以水砲逼退,堅定執法立場,並兼顧人道救援。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日電)海巡署今天表示,依法驅離東沙越界2艘中國漁船,其中1艘因拒不起錨以水砲逼退,堅定執法立場,並兼顧人道救援。


海巡署發布新聞資料指出,東南沙分署東沙指揮部1日上午11時許,在東沙島東北15.5浬(禁止水域內5.5浬)偵獲1艘不明目標,立即通報雲林艦前往查處。


海巡署表示,1日下午3時許,雲林艦於東沙島東方27浬(限制水域內8浬)發現中國籍「粵惠東漁75066」及「金鯊」等2艘漁船違法下錨作業,雲林艦依法執行廣播驅離,「粵」船起錨航離,但「金」船拒不起錨。


經雲林艦在連續廣播驅離3次無效後,從距「金」船200公尺,以水砲向上空噴水30秒無效後,再逐漸靠近向駕艙噴水90秒驅離,「金」船隨後起錨向外航離,雲林艦水砲即未再針對「金」船噴水。


海巡署表示,依驅離中國船舶及低致命性武器使用等SOP規定,運用高壓水泵等低致命性武器,應注意勿傷及易致命部位及其他第三人,雲林艦向「金」船駕艙噴水90秒,全程避開甲板上的人員。


但「金」船在動俥航離時失去動力,雲林艦全程在旁戒護並施放小艇查看,確認人員均安,另基於人道考量,雲林艦立即在旁戒護「金」船安全。


海巡署表示,1日晚間8時許,雲林艦應「金」船要求,以小艇提供35份熱食給「金」船人員食用,隨即展開拖帶,並增派東沙分隊PP-10032全程戒護。


海巡署指出,1日深夜11時許把「金」船安全拖離至限制水域外,等候「金」船聯繫的友船前來拖帶,現場由海巡艦艇持續戒護,今天上午6時15分平安將「金」船交由中國籍「海洋石油681號」工作船拖回。


海巡署表示,依法驅離越界中國漁船,守護國家海疆、落實人道救援的立場不變。呼籲中方,近期中國漁船越界捕撈變本加厲,漁貨動輒以數噸計,嚴重侵犯台灣海域秩序與珍貴海洋生態,請中方約制其漁船不得再越界作業。


海巡署指出,將持續部署艦艇勤務,堅定捍衛國家主權與海域安全,確保東沙海洋資源的永續發展。(編輯:張國政)11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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