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12日電)蘇姓婦人今天騎腳踏車行經高雄前鎮區一處路口,她疑未依號誌指示行駛,右轉時與輕軌列車發生擦撞,造成蘇女手腳受傷,警方將依法開罰並依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嫌偵辦。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12日電)蘇姓婦人今天騎腳踏車行經高雄前鎮區一處路口,她疑未依號誌指示行駛,右轉時與輕軌列車發生擦撞,造成蘇女手腳受傷,警方將依法開罰並依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嫌偵辦。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員警表示,徐姓輕軌列車駕駛上午8時許由籬仔內站依綠燈號誌行駛列車往北離站,與騎腳踏車由凱旋四路右轉瑞隆路往東方向行駛的年約86歲蘇姓婦人發生擦撞,事故造成蘇女手腳受傷,無生命危險,雙方均無酒駕。
警方初步分析,事故主因為蘇女未依號誌指示行駛,確切肇事責任待交通大隊分析研判,另查蘇女駕駛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1項第3款、第74條第1項第9款,合計最高可處新台幣2400元罰鍰。
警方表示,蘇女因其違規駕駛致與輕軌發生交通事故,涉犯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嫌,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將於調查後依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編輯:張銘坤)115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