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放.新聞 / 快訊
放.新聞
快訊

傅崐萁嗆查賄「適可而止」!陳培瑜怒批:竟護航賄選?難道辦案還要看立委臉色?

2026.10.15
10:58am
文 / 放言編輯部 葛瑞貞

查辦賄選,竟被要求「適可而止」?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10月14日在立法院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追問候選人舉辦大型活動的賄選認定標準,並在質詢中警告鄭銘謙「適可而止」。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在臉書發文痛批,「太扯了!傅崐萁竟護航賄選?」她質疑,依法查賄何時變成需要被立委警告的事,難道辦案還要看政治人物的臉色?

追問大型活動是否賄選 鄭銘謙援引最高法院見解

 

陳培瑜指出,傅崐萁在質詢過程中,不斷追問法務部長,候選人舉辦大型活動究竟算不算賄選。面對追問,鄭銘謙援引最高法院判決見解,說明賄選的認定原則。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傅崐萁以音樂會、歌仔戲等活動為例,詢問如果現場沒有競選旗幟、標語,也沒有拜票,是否構成賄選。鄭銘謙說明,買票雙方須有意思合致,但不以明示為必要,不能單憑現場有沒有旗幟或拜票,就決定是否涉及賄選,仍須依具體個案事證判斷。

 

陳培瑜在貼文中解釋,賄選並不一定要當場大聲說出「請投給我」,也必須從客觀行為判斷,雙方是否理解其中買票與接受買票的意思,以及是否存在影響投票意願的對價關係。

 

傅崐萁批「大笑話」 陳培瑜不滿無視判決說明

 

陳培瑜批評,面對鄭銘謙提出最高法院見解與解釋,傅崐萁仍緊咬「影響投票意願」的說法,斥為「大笑話」,並反問「這什麼邏輯」。

 

她認為,法務部長已經提出司法判決作為說明依據,傅崐萁卻未接受解釋,反而持續以嘲諷方式回應。

 

鄭銘謙在質詢中也強調,法務部無法干涉檢察官偵辦案件,是否涉及賄選,必須經過調查,再依事證認定。

 

羅列政治人物案件酸「KPI第一名」 再警告適可而止

 

陳培瑜指出,傅崐萁在質詢最後羅列多名遭司法調查的政治人物,以「KPI第一名」嘲諷法務部,接著向法務部長提出警告,要求選前辦案「適可而止」。

 

傅崐萁辦公室發布的質詢新聞稿,也記載他質疑法務部選擇性辦案,並以聽聞選前可能有影響選舉的司法動作為由,向鄭銘謙說出「適可而止」。

 

陳培瑜不滿,政治人物面對司法調查,不應透過質詢向辦案機關施壓,更不應把認真查辦賄選,說成需要受到節制的事情。

 

「難道查賄還要看顏色?」 要求政治勿干預司法

 

「什麼時候認真查賄,竟然變成一件需要被立法委員警告『適可而止』的事?」陳培瑜在貼文中反問。

 

她強調,台灣是法治國家,查辦賄選本來就應有聞必查、有據必辦,不能因為涉及政治人物,就要求辦案機關停手。

 

陳培瑜進一步質疑:「難道查辦賄選還要看顏色、看立委臉色嗎?」她呼籲,政治不該干預司法,「請把乾淨的選舉環境還給台灣人民!」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