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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不可擋

【瑞不可擋】國民黨的明天過後

2020.12.21
11:19am
/ 王瑞德

警察機關暫停25日晚間十點的傳喚通知,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只是將偵辦大權交給檢方決定,不代表蘇偉碩就沒法律責任,只是傳喚時間、地點改由檢察官決定而已,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這星期的平安夜,台灣執政的民進黨一定得通過有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的美豬進口案,中國國民黨35席立委雖然號稱將從23日不斷電抗議,但是前一個說要絕食抗議的前立委沈智慧人還在醫院裡,而之前端午節連續假期好不容易無預警攻進立法院,結果國民黨的地方民代卻説要回家洗澡、睡覺充電,以便再抗爭。

 

國民黨如果真的有心要抗爭、要為人民健康把關,不必搞丟內臓等不入流的手段,只要35位國民黨立委,搞不好還可以拉藍白和的友軍民眾黨5位立委,一起直接到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絕食靜坐到明年元旦,其殺傷力和國際影響力絕不是守在暖和的立法院不斷電抗議所能相提並論!

 



馬英九當年開放萊牛

 

國民黨至今都不敢面對、無法說服國人的是,如果萊克多巴胺真的那麼毒、那麼可怕,那為什麼8年前中國國民黨主席、身為總統的馬英九,卻硬要開放有萊克多巴胺的美牛進口?面對這個質疑,馬英九也只能鬼打牆般一再重複強調:他開放的是30個月以下的小牛;問題是如果萊克多巴胺這麼毒,連開放都不應該開放,馬英九只能扯國人愛吃豬的比吃牛的多,卻無法辯解為何他要強迫國人吃毒牛的理由使人信服。

 

除此之外,國民黨現在主攻有萊克多巴胺的美豬應清楚標示,可是8年前拒絕標示萊牛,還一再強調不必標示的,不就是中國國民黨執政下的馬英九政府?更何況2012年全年只進口2000公噸美牛,如今一年進口量高達68000公噸,雖然馬英九當年高喊什麼三管五卡,但是這8年來台灣在馬英九主導下,進口這麼多沒有清楚標示的萊牛吃進國人的肚子裡,那為什麼萊豬就非標示不可?如果萊克多巴胺真的那麼毒,那為什麼當年的國民黨和馬英九死都不願標示?國民黨和馬英九從來不敢面對,如果當年的決定是錯的,馬英九和國民黨就應該先站出來公開向社會大眾道歉!

 

蘇偉碩散布謠言遭約談

 

國民黨在發現衛福部向警政署告發前精神科醫師蘇偉碩並通知到案說明後如獲至寶,誤以為自己撿到槍,就像是聲援中天關台就劃上是沒有新聞自由一樣,主打法辦蘇偉碩就是侵犯言論自由,蘇偉碩自己也是這論調,國民黨上電視辯護的發言人還直指蘇偉碩以前是綠營、是獨派,事實上蘇偉碩從來不是民進黨的人,他所加入的政黨也有人去投靠馬英九政府當了大官,更何況中國國民黨一男一女主張丟內臓的林為洲、鄭麗文過去也是民進黨的啊!嚴格來說,陳文茜、李永萍等人還當過民進黨的主任級黨職呢!至於陳水扁當年無比積極輔選高票當選民進黨立委的沈富雄如今安在?

 

不管是國民黨民代或黨務人員,還是泛藍名嘴或韓粉,或是蔡衍明旗下的任何一位員工,請問有那一位因為反對萊豬進口被警方傳喚、移送法辦?

都沒有!

那為什麼獨獨移送蘇偉碩?

因為他一再散播不實謠言,一再危言聳聽,而且屢勸不聽,難道就因為他是醫生就擁有法律免責權?就不必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就算立委在國會、議員在議會,其言論免費權也不是無限上綱,只限公事,一旦逾越法律規範一樣得負起法律責任!

 

直到現在,明明自己搞錯數據,但是蘇偉碩就是高舉言論自由死不認錯、國民黨也瞎挺到底!

 

言論不實情節重大

 

蘇偉碩公開道歉就對了!

我相信他多年來一直堅持反對瘦肉精的初心是好的!但是不能以目的美化手段,人間沒有萊克多巴胺的毒性是搖頭丸250倍這回事!你引用錯誤誤植1000倍的期刊論文,作者已經錯了,你豈能一錯再錯、死不認錯?!

 

如果真有萊克多巴胺比搖頭丸多250倍這回事,全世界的毒梟都要失業了!因為所有的毒品都將相形失色,毒梟乾脆直接販賣萊克多巴胺算了!更何況竟還有人加碼説是400倍、500倍,那更是鬼扯到家了!

 

台灣的空氣中更呼吸不到萊克多巴胺!蘇偉碩說的美國飼養環境和台灣根本無關,因為台灣禁止萊克多巴胺直接進口,國內養豬戶、養牛戶更無法取得也不准使用,台灣的土壤、空氣中都沒有任何萊克多巴胺,你無憑無據憑什麼瞎說?請拿出科學證據證明台灣的空氣中有萊克多巴胺!而且還要台灣人民吸的到!指控者必須拿出證據,而不是要求衞福部拿出證明!

 

至於鬼扯什麼自閉症,地球上根本沒有萊克多巴胺會造成自閉症、不孕症的人體實驗科學證據!當醫生講科學,不能沒證據就想當然爾!

學術自由奠基於科學驗證,拿不出證據就不是科學!

 

造謠仍須擔負法律責任

 

如果卸下醫生的招牌,一般市井小民頂多被視為胡説八道,但是一旦擁有醫生光環,散播謠言就會令社會大眾信以為真!

目的不能美化手段!

公開承認自己錯了吧!

不是你是精神科醫師就擁有隨便愛怎麼講就怎麼講的言論免責權!

 

有一位泛藍名嘴説,衞福部只是要嚇唬蘇偉碩,才向警方告發,因為如果要控告就應該直接去地檢署按鈴控告。

 

虧此人還跑過社會新聞和司法新聞,如果直接向地檢署舉發,除非重大刑案事證明確,檢察官才會直接傳喚,否則在實務上也是發交警察機關傳喚到案製作筆錄,再將全案移送,本人控告一千多位韓粉全部都是在警察機關直接製作筆錄控告,沒有一件是直接到地檢署按鈴控告,難道我就是告假的?至於現在警察機關暫停25日晚間十點的傳喚通知,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只是將偵辦大權交給檢方決定,不代表蘇偉碩就沒法律責任,只是傳喚時間、地點改由檢察官決定而已,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就算是醫生也沒有任何特權!

 

 

圖片來源:翻攝自打馬悍將、峰狂打臉94爽臉書粉專;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林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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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德
自由時報資深記者丶新新聞副總主筆;世界新聞專科學校編輯採訪科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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