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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專題 《新新合璧:台新新光金控深度系列報導》

《新新合璧系列報導》伍:彰銀案篇(二)林全院長為何不實踐林全部長的承諾?

文 / 放言編輯部 葉思彤
2026.01.20
《新新合璧系列報導》伍:彰銀案篇(二)林全院長為何不實踐林全部長的承諾?
《新新合璧系列報導》伍:彰銀案篇(二)林全院長為何不實踐林全部長的承諾?
文 / 放言編輯部 葉思彤
2026.01.20

回望彰銀案歷程,當年作為政策設計者的林全部長,在公文中親筆勾勒出政府與民間攜手的願景;然而,當時光流轉,林全站上行政體系的最高決策位置,最終選擇以「尊重現狀」作為彰銀案的註腳,林全部長時期許下的承諾,最終沒有等到林全院長的實踐……

台新金控的臨時記者會上,財務長林維俊的神情異常堅定。他緩緩舉起一份2005年的財政部公文,右手食指落在紙張上「部長 林全」的署名,並宣稱「當初的事主,就是林全。」

當時的台新,正處於創立以來最艱難的孤軍奮戰。除了必須面對財政部強大的行政壓力、彰銀內部與工會的抗拒,更沉重的是來自社會輿論的誤解,原本單純的行政合約履行,被貼上「圖利財團」與「惡意併購」的標籤。


為了回應外界長期累積的誤解,林維俊對外反覆展示這份白紙黑字的承諾。他要證明,台新當年之所以願意溢價入股,完全是基於對政府的信任。公文上清楚記載:財政部同意支持所引進的金融機構取得經營權,且只要得標人仍為最大股東,「將不改變由最大股東主導彰銀經營權之政策」。

彰銀案期間,台新金控財務長林維俊代表公司,出面回應外界質疑。

甚至在監察院2015年的展開的調查證辭中,林全也承認2005年公文內容屬於「持續性承諾」。


然而,時光更迭,當年的財政部長在2016年時,成為行政院長。面對2017年即將到來的彰銀改選,林全卻改口表示「政策部分要不要爭取彰銀經營權,行政院其實尊重前政府的作法,也就是彰銀的公股要爭取經營權。」


這番表態,讓這份延宕多年的爭議再次陷入僵局。本應是扁政府時期引進民間資金救火的合作案,卻演變成台灣金融史上最漫長的法律與政治角力。


一個關鍵問題浮上檯面,為何林全院長最終選擇不實踐林全部長的承諾?


「經營權」如何被寫進招標條件

把時間拉回2005年的扁政府時期,彰銀私募案尚未開標之前,真正左右全局的,並不是出價高低,而是「經營權」三個字的定義。


當時主導彰銀釋股政策的,是時任財政部長的林全。在彰銀增資與民營化政策架構下,財政部選擇以私募特別股方式,引進具長期經營意圖的策略投資人,而非單純的財務投資。這項設計,也直接引來國際投資人對「經營權是否具體、是否可被實質行使」的高度關切。


根據後來監察院調查所揭露的決策過程,當時列為潛在投資人的新加坡主權基金淡馬錫,曾透過其聘請的財務顧問與投資銀行代表,親自向財政部表達疑慮:若扁政府無法在投標前,清楚界定「取得經營權」的實質內涵,將使投資風險難以評估,甚至可能因此退出競標。淡馬錫明確要求,扁政府必須說清楚,所謂經營權,是否意味著在董事會與監察人體系中取得過半席次。


正是在這樣的壓力下,財政部於2005年7月5日正式發布新聞稿,明確指出:政府將「支持得標者取得彰銀經營權」,回應潛在投資人疑慮、穩定投標機制所做出的政策定調。


2005年7月5日,財政部發布彰化銀行增資案公文函新聞稿。


隨後,開標前夕的7月21日,財政部再度發函補強承諾內容,清楚載明將支持得標者在董事會與監察人體系中取得過半席次,確保經營權得以實質行使。

2005年7月21日,財政部發函給彰銀,公文中承諾將彰銀經營管理權移轉給得標投資人。


也正是在這樣清楚而具體、且由主管機關白紙黑字確認的政策承諾下,台新才在2005年7月22日的私募競標中,以每股26.12元、總額365億元的高價出手,較底價溢價114億元,成功標下彰化銀行私募特別股,正式成為最大股東,並取得經營權主導地位。


經營權政策的變調


2005年彰銀私募案完成後,台新取得彰銀董事與監察人過半席次,官民雙方開啟穩定合作共治模式,被視為金融民營化的指標性案例。


2008年政黨輪替後,馬英九政府上台,新政府重新檢視前任政府推動的「二次金改」與金融民營化政策,財政部對彰銀經營權的立場,開始與過往的「合作共治」默契出現分歧。


同年11月的董監事改選,表面上延續2005年「支持得標者經營」的政策安排,財政部卻已透過委託書徵求試探性擴大公股影響力。最終結果,台新金以五席董事維持過半,公股取得四席,改選以「維持現狀」收場。但這場的攻防,已為日後更強硬的經營權主張,預先鋪路。


2011年4月,財政部首度對外公開表示,將在適當時機「拿回彰銀經營權」。這是行政體系第一次明確釋出訊號,表示政府不再以2005年私募時的經營權承諾作為長期前提,而是準備重新詮釋其適用範圍。此一說法,也與先前「支持得標者取得經營權」的用詞,形成明顯落差。


2013年,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多次公開釋出協商態度,表示:「如果政府對彰銀發展有新的好想法,只要能確保台新金、彰銀加起來超過四十萬名股東的權益,我們願意跟政府一起商量。」


同一時期,台新高層也一再強調,尋求的是「合意合併」,而非外界所形容的強勢推進。時任台新金總經理饒世湛更在2013年2月的記者會上直言:「我們希望尋求合意合併,並非外界所說的『強渡關山』。」
 
2016年台新金控法說會,總經理饒世湛(右)與財務長林維俊(左),說明彰銀案的財務影響與公司立場。


然而,馬英九政府的實際作為,卻朝相反方向前進。


2014年底,彰銀董監事改選中,財政部加碼泛公股持股,並動員徵求委託書,最終使台新僅取得約三分之一董事席次,正式喪失董事會過半優勢。

2014年12月4日,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左)至監察院遞交陳訴書。

面對經營權實質被抽離的結果,台新開始走上司法自救途徑,對財政部提起民事訴訟,主張馬英九政府違反2005年扁政府在二次金改架構下,為確保得標者取得並維持彰銀經營權所形成的行政承諾。這場訴訟,已不再只是董事席次之爭,而是正面質疑:政黨輪替後的新政府,是否能在制度未變的情況下,單方面否定既有承諾內容。


林全的關鍵回應


2015年,監察院針對彰銀經營權爭議開啟調查。當時已卸任財政部長九年,正擔任民進黨智庫、新境界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的林全,以當年決策當事人的身分受邀說明,彰銀案政策的設計原意。


林全向監委陳述時明確指出,財政部與台新金之間,並非單純的股權交易關係,而是在特定政策架構下,為確保策略投資人取得經營權所形成的行政承諾關係。他強調,2005年7月21日財政部公函中所載明的董事與監察人席次安排,並非臨時性折衷,而是「為保障本案得標人於取得彰銀經營權後,財政部日後不會利用公股釋出,創造另一大股東,反過來與得標人爭奪經營權。」


對於外界事後主張該承諾僅限於「當屆董事改選」的說法,林全的回應相當直接。他指出,公函中所使用的「未來」一詞,並未、也不可能被限定為單一屆次,原因在於2005年,政府並不存在任何具體的公股釋出時程,更不存在所謂「一次性」的制度前提。


監委進一步詢問,是否認為財政部與台新之間的經營權安排,並非每屆董事改選都需要重新協議?林全的回答毫不猶豫:「是。」他直言,若在投資架構未被推翻、政策前提未改變的情況下,仍要求重新協議經營權是「有問題的」。他進一步表示:「如果是淡馬錫得標,最後卻產生經營權換人的結果,一定會打國際官司。」


這段說法,等同由當年政策拍板者親口確認:在2005年的制度設計與行政理解中,只要投資架構仍然成立,政府就不應在後續董事改選中,重新爭取,甚至收回已承諾的彰銀經營權。


吳東亮的承擔:148億元的損失


2015年台新金股東會,現場氣氛凝重。面對彰銀改選失利帶來的重擊,董事長吳東亮並未迴避,他緩緩低下頭,向全場股東深深鞠躬致歉。這筆投資損失最終導致台新必須在帳面上認列高達148億元,對任何金融機構領導人而言,都是極其艱難的時刻。

2015年6月12日,台新金召開股東會,董事長吳東亮向股東說明彰銀案進展。


儘管前一年度台新本業獲利表現亮眼,前十月稅後純益達138.6億元,本可創下歷史新高,但受到彰銀損失影響,全年稅後純益從原本預估的賺逾160億元,縮減至不到20億元,每股EPS僅剩0.22元。

彰銀案影響台新金2015年獲利與股利發放,董事長吳東亮於股東會上向股東致歉。



資深股民「阿土伯」為彰銀案爭議現身台新金控104年股東會,公開聲援董事長吳東亮。

即便面對獲利驟跌與股東壓力,吳東亮仍選擇在第一線面對質疑,將實情與損失透明化。他並未因短期的重創而放棄,而是選擇走入長達數年的法律程序,以柔和但堅定的姿態,試圖在政府態度更迭的轉折中,尋求一個能實踐當初政府誠信的公平解答。

走向變質的承諾 


隨著2016年蔡英文政府上台,民進黨再度執政,台新一度期待,這場橫跨超過十年的經營權爭議,能在新的政治結構下迎來出口。


這樣的期待並非毫無根據,林全回到行政體系核心,出任行政院長,成為少數同時參與過2005年彰銀私募政策設計、又能重新檢視舊案的決策者之一,民進黨重新執政後,政策脈絡理論上具備延續條件,彰銀案一度被視為有機會重新梳理的案件。


台新金控當時也公開表態,對於蔡政府提出的「撥亂反正」與推動「轉型正義」抱持高度期待,並多次主動釋出善意,表達願意與行政院及財政部重啟對話,希望與當初的政策發想人,重新回到問題源頭,為長年僵持的彰銀案尋找制度性的解方。


但新政府的實際作為,並未如台新所預期出現轉向。2016年12月22日,林全在金融業座談時表態:「公權力不介入彰銀的經營權之爭,但不代表公股不能決定要不要爭取彰銀經營權。」


行政院長林全出席105年度「院長與金融產業座談會」,表達支持公股爭取彰銀經營權。


對於2014年馬英九政府透過董監事改選,重新取得經營主導權的作法,林全選擇以「尊重前政府作法」回應,並強調,在訴訟尚未告一段落前,政府不便改變既有立場。與林全先前在監察院調查報告中,親口確認「經營權承諾具有連續性」的證詞,形成明顯的對照,也讓台新陷入進退不得的處境。


隔日,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迅速召開記者會,公開點名行政院院長林全的說法「前後矛盾」,站在媒體鏡頭前逐條說明。他攤開2005年林全蓋章的公文,指向上頭清楚載明的文字,對照行政院長最新的說法,直言政策訊號前後不一,已讓企業在重大投資決策上無所適從。


彰銀案期間,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多次代表台新,在公開場合說明彰銀案立場,長期扛起對外溝通的第一線角色。

那段混亂的時期,林維俊因身兼發言人重任,成為台新對外溝通彰銀案最頻繁的窗口。無論是媒體環伺的記者會、股東會,或是與政府部會的繁瑣溝通,他總是帶著那疊厚重的公文反覆奔走。他所做的一切,不只是在解釋複雜的權利義務,更是在政治風向的不斷變動中,試圖守住那份白紙黑字的合約承諾。

走出彰銀案陰霾 台新再出發


回望彰銀案歷程,當年作為政策設計者的林全部長,在公文中親筆勾勒出政府與民間攜手的願景;然而,當時光流轉,林全站上行政體系的最高決策位置,政權更迭後的現實下,最終選擇以「尊重現狀」作為彰銀案的註腳,林全部
長時期許下的承諾,最終沒有等到林全院長的實踐。


對於台新金控而言,這十六年不只是帳面上148億元的投資損失認列,更巨大的陰影是365億元資金的長期停滯。這筆足以支撐台新向國際拓展、完成數次戰略轉型的龐大資金,被動地陷入在困局中動彈不得,直到併購保德信人壽 ,並出脫彰銀持股,雙方正式達成和解才迎來轉機。


 多年後,當爭議終於塵埃落定,《今周刊》2023年的專訪再次提起這段往事,董事長吳東亮的神情已顯得處之泰然。他以耐人尋味的口吻,留下了兩句總結這十六年代價的啟示:「第一,跟政府打交道要很小心;第二,我們在法制上還有改善的空間。」


這兩句話,沒有激烈的控訴,卻是充滿血與淚的領悟。它既是對過往波瀾的釋懷,更是心境上的重整,吳東亮選擇將那些被時間磨損的遺憾留在原地,並將多年累積的經驗與韌性,轉化為下階段布局的行動。


憑藉著多年來穩定紮實的經營根基,台新金控在擺脫束縛後,展現出極強的爆發力,在短短數年間迅速填補過去受阻的缺憾。從成功併購保德信人壽,到如今主導與新光金控的世紀整併。台新金在領航人吳東亮將傷痕化作力量的牽引下,從往事已矣信念中徹底轉身,以更堅定的力量,在新時代的金融版圖上,綻放出一路向前邁進的光芒。





圖片來源:中央社、經濟日報、自由時報、行政院、台新新光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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