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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諾富特第一波裁罰出爐!民航局罰華航100萬、觀光局罰諾富特15萬!

2021.05.07
15:20pm
/ 放言編輯部 吳栢妤

華航、諾富特群聚感染事件「第一波裁罰」出爐!

 

華航機組員、諾富特飯店爆發群聚感染事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6)日邀集交通部、桃園市府、華航代表召開會議,釐清相關權責。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7)日公布第一波裁罰結果,民航局確定開罰華航新台幣100萬,觀光局罰諾富特15萬;另外,諾富特一館非防疫旅館卻收住居家檢疫者,桃園市政府將「逐案」開罰3千至1萬5千元。

 



陳時中指出,昨日會中確認諾富特飯店一館7樓、8樓是作為華航公司員工「防疫宿舍」,並非桃園市政府核可之防疫旅宿;而該飯店於一館8樓同時收住一般旅客及居家檢疫機組員之行為,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另華航公司對於員工防疫宿舍管理監督亦有不當,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12條第2項第5款規定,分別由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進行裁罰。

 

陳時中進一步說明,諾富特飯店在同層內收住一般旅客與高風險者,已影響公共防疫衛生,損及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觀光局將依法開罰15萬;另外,華航未落實「國籍航空公司實施機組人員防疫健康管控措施作業原則」所訂之防疫措施,未善盡督導之責,民航局將比照日前長榮機師案裁罰100萬元。

 

「防疫宿舍等於是準防疫旅館,相關規定都要比照衛生局對防疫旅館的規範,」陳時中指出,但諾富特飯店僅向桃園市府申請二館作為防疫旅館,一館未經衛生局許可就擅自分區、分層混住,涉及「非防疫旅館收住居家檢疫者」,桃園市政府將進一步整理違反案件,「逐案」開罰3千至1萬5千元。

 

陳時中坦言,2月曾接獲民眾反映諾富特一館有「混住」情況,並將案件轉介給桃園衛生局處理,但衛生局當時的了解是,諾富特僅申請二館作為防疫旅館,一館屬於「防疫宿舍」供外籍航空機組員「過境不入境」,主管單為是民航局及華航,所以並不清楚二館情況;多方行文之間,案件就爆發了,針對「防疫宿舍」的問題未來會再進一步研議,規劃更完善通道,強化分區分流管理。

 

 

圖片來源: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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