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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T革實院儲備幹部享「優先任用」 黨產會:40~60年代「大量政府撥用由黨要求配合」類似文件並不少…

2019.06.04
17:38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黨一馨

施錦芳指出,「我們查的東西,是在戒嚴時期這樣的做法。我們看到這麼多的黨產資料,這樣的東西大概都是在四十年代、五十年代、六十年代,有大量的政府撥用,由黨要求能夠給予配合,類似這樣的東西,這樣的文件還不算少。」

 

行政院黨產會最新公布史料顯示,在戒嚴時期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後期訓練計畫全部經費,由行政院以「儲訓建國幹部經費項目」名義,列入國家1951年度總預算,且「凡經受儲備幹部訓練者,予以登記與組織,至適當時期再予優先任用」。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今(4)日接受《放言》詢問表示,40~60年代「有大量的政府撥用,由黨要求能夠給予配合」,類似這樣文件不算少,黨產會會繼續調查依照程序做相關處分;類似情形迄今在民進黨並沒有看到,「像什麼凱達格蘭學校那是它們自己的經費。」

 



儲備幹部適當時期「優先任用」

 

黨產會表示,1950年9月23日,國民黨中央組織改造委員會召開第24次會議,會中通過「革命實踐研究院後期訓練計畫綱要」,明訂革命實踐研究院依照行政院、國防部委託訓練軍政人員,並依據國民黨的改造案和政治主張,以求黨政軍各項改革有效實施。

 

該計畫綱要主旨載明,適應反攻大陸需要,研擬有關黨政軍各項實際問題之具體實施方案,及選訓黨政軍各級主要幹部,使各適才適所,達成重建黨國任務。在人事任用與經費方面,更可享有「優先任用」,該計畫綱要規定「凡經受儲備幹部訓練者,予以登記與組織,至適當時期再予優先任用」

 

施錦芳:黨產會繼續調查盡所能追回黨產

 

何謂適當時期?所謂「優先任用」的職位又有哪些?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今(4)日接受《放言》詢問表示,「這個還要繼續調查,因為,革命實踐研究院會跟我們處理國發會有關係。」

 

她進而指出,「我們過去調查的資料也有,就是黨部要求行政單位,去用他們的人員,包括鄉鎮公所、縣市政府,現在就是把所有的史料整理出來我們才能彙整,後續還是要調查。如果有需要,我們要追徵、收回,這部分如果符合黨產條例,就會依照我們的程序去做相關的調查跟處分。關於黨產的部分,可以追回,我們就會盡所能的追回。」

 

施錦芳:40~60年代大量政府撥用由黨要求配合

 

施錦芳並強調,「這一篇文章是在民國39年公布,它們的一個會議記錄。能夠找到這篇『革命實踐研究院後期訓練計畫綱要』,我們覺得非常的珍貴。」

 

「其實我們在調查的過程有很多東西都查不到,有的政府機關甚至也告訴我們,年代久遠,就銷毀了。有一些不動產是從地方政府,不管是無償取得或是低價取得,或無償贈與,我們會跟相關的地方政府機關調閱,我們也知道地方政府有的縣市合併、組織改造,有的東西的確是不見了…有的告訴我們年代久遠、辦公室搬遷,很多原因,也有一些單位保存得很完整。」施錦芳說。

 

施錦芳指出,「我們查的東西,是在戒嚴時期這樣的做法。我們看到這麼多的黨產資料,這樣的東西大概都是在四十年代、五十年代、六十年代,有大量的政府撥用,由黨要求能夠給予配合,類似這樣的東西,這樣的文件還不算少。」

 

類似這般狀況,就民進黨而言,施錦芳說,「我們到目前為止沒有看到,民進黨訓練學員像什麼凱達格蘭學校那是它們自己的經費。」

 

國民黨:黨產會違法偷/翻拍是否要追究責任?

 

對於「革命實踐研究院後期訓練計畫綱要」,國民黨發言人洪于茜今(4)日接受《放言》詢問回應表示,「當時時代背景為本黨撤退來台,成立革實院的目的是為國家培養人才,意即國家人才培育中心。當時政府委託本黨辦理人才培育,因此革實院所接受之政府預算皆為委辦費用。當時若通過革實院訓練,是一項重要國家培育資歷,因此在履歷上定會有所呈現。」

 

另外,洪于茜也提到,「我們也想向黨產會確認圖片來源?因為本黨所藏資料除位於中央黨部四樓外,另寄存於政大孫中山紀念圖書館,皆不准許翻拍,本黨史料公開給大眾運用已行之有年,但違法偷/翻拍是否要追究責任?」

 

 

 

圖片來源:黨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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