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檢火速偵結於今日起訴鄭文燦,檢方指出,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及共犯等共11人...
桃園前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收押,桃園地檢署火速偵結起訴,今(27)日公布偵查結果,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及共犯等共11人,建請重判有期徒刑12年。民進黨發言人戴瑋姍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盼勿枉勿縱。
桃園市政府2017年向行政院爭取將「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核定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以利農地變更,時任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官邸與廠商宴飲、收向五百萬賄賂,雖然11個月後又將五百萬退回、仍涉嫌不違背職務收賄罪。
鄭文燦今年七月遭檢方約談,當庭逮補聲押,雖桃園地院前後以五百萬、1200萬元兩度交保,檢方仍抗告成功,鄭文燦於7月11日、第三次羈押庭被裁定收押,送進桃園看守所關押。
而桃檢火速偵結於今日起訴鄭文燦,檢方指出,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及共犯等共11人,由於鄭文燦否認犯行、賄款高達新台幣500萬元,建請重判有期徒刑12年。
對此,民進黨發言人戴瑋姍今日回應,尊重司法調查,盼勿枉勿縱。
另外,民進黨廉政會今日下午將討論「台南幫」陳宗彥、林宜瑾等人涉及司法案件、是否立案,預期媒體也會詢問廉政會主委邱駿彥相關內容。而廉政會日前因鄭文燦羈押,決議將鄭文燦停權三年,若一審有罪會直接除名。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