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放.新聞 / 政治
放.新聞
政治

馬案「無罪」爭議續燒! 蔡系監委已申請自動調查;律師林憲同告法官瀆職

2019.07.16
15:48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依旻

不僅陳師孟,執業40幾年的資深律師林憲同繼日前投書怒批更一審判決違憲,猶如「國家法制史上的一張司法遮羞布」,今日至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張瀆職。

 

前總統馬英九在洩密案中全身而退,不僅外界詫異,司法界也相當不以為然,究竟歷審法官有無濫用自由心證?「蔡系」監察委員陳師孟表示,已申請自動調查;此外,由於判決內文對檢方上訴、最高法院發回理由幾乎未表明,讓律師林憲同質疑,承審本案的高院刑事庭長張惠立「故意幫馬脫罪」,已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張瀆職。

 



陳師孟今(16)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已申請自動調查。他指出,該案經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無罪後,歷經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判有罪、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及此次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無罪確定,「歷次判決反覆,已造成各界對承辦法官的法律見解多所質疑」。

 

陳師孟強調,洩密案事涉前總統的刑事責任,影響層面非同小可,此次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結果,不但廣為社會矚目,並引發各界諸多議論。「歷次審案法官有無涉及法官辦案『濫用自由心證』情形,以致影響判決結果,相關問題有進一步釐清的必要」。

 

何謂濫用心證?陳師孟表示,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證據的證明力,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否則即與證據法則有違,此即自由心證主義。

 

不僅陳師孟,執業40幾年的資深律師林憲同繼日前投書怒批更一審判決違憲,猶如「國家法制史上的一張司法遮羞布」,今日至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張瀆職。

 

林憲同指出,馬英九當時接見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而黃交付了違背檢察官守密原則的錯誤資料後,與馬串聯一齣「鍘王」大戲。進而指出,張惠立承審本案時,明知自己的判決是終局審判,卻啟動枉法開脫馬英九無罪的犯意,做出驚動國人的無罪判決,涉嫌《刑法》第125條第1項3款後段「明知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處罰」的法官瀆職罪。

 

 

照片來源:中央社、維基百科

 

最新新聞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