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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格第一、誠信至上!金管會否決辜仲諒的「復出」和吳東進的「復仇」大計,意義重大!》

2024.09.17
15:11pm
/ 放言編輯部 葛瑞貞

《品格第一、誠信至上!金管會否決辜仲諒的「復出」和吳東進的「復仇」大計,意義重大!》



《放. 評論/周玉蔻》金管會否決中信金惡意併購新光金的原因中,有一個沒有搬上檯面的理由,就是大股東(辜仲諒)不適格問題。

 

 我認為金管會太客氣了,這個大股東適格與否,也就是品性道徳和誠信守法意識符合基本要求的問題,應該是考量本案的首要標準。而且,應該宣告周知國內外,讓所有的金融業者知所警惕,視為效尤;特別是台灣大型民間金控家族辜吳蔡及馬志玲先生的第二代接班人馬,更必須戒之慎之,戰兢自持,知所節制。

 

 中信金8月底高調宣布出價要吃掉新光金之初,市場上曾有股市名嘴和不少財經評論者大聲叫好,異議者大多噤聲不言。我的電台節目《新聞放鞭炮》和我擔任總編輯的《放言》網路媒體,不畏傳言中的辜大少勢力,第一時間提出本案幕後兩位大股東辜仲諒與吳東進均涉背信等刑案,直接觸及金控公司治理中最基本的大股東不適格問題,金管會應該馬上否決,不必考慮其他惡意併購條件與經營規劃。

 

 《放言》記者記者會上提問時,金管會銀行局林姓副局長曾表示將依法處理。沒想到,隔了一周的記者會,銀行局另一位副局長童政彰居然在公然切割本案中信金控與辜仲諒的連結關係,宣稱是公司送案,不涉及大股東適格問題。

 

 童副局長此言差矣,明顯是替曾涉不少刑案及遭金管會裁罰的辜仲諒開脫。當時台灣的媒體,眼睜睜看著金管會官員這樣不倫不類的主張,居然大部分都視而不見,未提出批評,甚至還有人加以附和。

 

 如今金管會終於整合集體智慧,針對併購案專業企劃、金控公司治理能力、金融市場秩序與公平競爭原則,以及金融業大股東個人品格等評估,給了辜仲諒及與他密謀的新光金吳火獅長子吳東進一個正直擺第一、投機靠邊站的重量級機會教育。

 

 我跑過辜濂松先生的新聞,報紙工作期間還因為主跑國際會議,與他同行去過北京和阿姆斯特丹,對他營建與政府金融相關官員俞國華、郭婉容等人的良好關係、各種「體貼」作為,印象深刻。對辜仲諒本人,我沒有任何個人好惡。但是,他涉及紅火案及扁案作偽證,指控遭扁團隊打壓的新聞報導,及不少為己脫罪的發言,都證明他不是一個誠實的人,遑論出任優秀夠格金融家。之後觀察他一下子要買媒體、一下要接大巨蛋,後來又買了棒球隊等,我認為辜仲諒的生涯目標太飄忽。他的品性本質或許不差,被奉承諂媚者包圍,又有識人不明,加上以為錢多砸的死人等偏差,造就了他的高不成低不就,十多年來浮浮沈沈,除了有錢、花錢,腦袋裡好像裝不了什麼人生大計。

 

 辜仲諒錢多多,身邊總是有著老中青三代媒體人幫忙打點媒體關係,捧著他當太子,吹噓可以替他擺平媒體輿論等,讓他飄飄然真以為可以在紅火案三審無罪及自家公司獨董當上賴政府的金管會主委後,王子回鍋,實踐一齣復仇大喜劇。

 

 只不過形勢比人強,紅火案遭最高法院撤銷重審,金融業者最忌諱的背信罪嫌,注定了他的手下中信金副董事長吳一揆豪言的金融界護國神山大夢勢將粉碎。

 

 辜仲諒如果夠聰明,紅火案發回更審時,就應該叫停中信金併新光金申請案,保留最後一絲尊嚴,和可以操作想像空間的實力與影響力。只可惜,自知之明不是辜仲諒的基因體質,非要弄到踢鐵板受重傷被金管會一舉撂倒的下場,也只能說是咎由自取。

 

 話說回來,若是真有智慧,辜仲諒當初怎麼可能點頭和吳東進同夥搭上這班擺明到達不了目的地的拼裝併購班車的?

 

 吳東進擔任新光金董事長任內,遭正直氣魄的金管會前主委黃天牧停職的記錄,歷歷在案,之後為了公私不分的刑案,交保1億,之前又與柯文哲牽上北士科案,前前後後視法令、專業倫理於不顧的行徑,根本超越大股東適格兩個字,金管會若是准了他一手設計引進外力復仇自家親族老臣的惡意併購案子,那才是台灣金融體系災難的開始。

 

 幸好,金管會守住了道德底線。奉勸辜仲諒和吳東進不要再做困獸之鬥,金融圈的遊戲,是正派人的場域,好好規劃人生最後階段的人格洗淨才是上策。畢竟,紅火案辜仲諒拖了十七年免坐牢獄的大好算盤,可能逆轉,今年才回復的中信金董事職位,即將面臨被退出的挑戰。吳東進1億交保案的刑責,正常邏輯推斷,判刑入獄幾乎是百分之百的下場。現實如此,夫復何爭?

 

 我不是仇富心態的媒體人,但是辜仲諒、吳東進為富不仁,證據確鑿,不能縱容。過去這三個禮拜,我和我的電台及《放言》同仁努力發聲,呼籲金管會及賴卓政府重視本併購案的大股東適格問題,曾被不少媒體及金融圈友人唏噓是「孤軍作戰」。有人還跟我保證,中信金一定過關,辜仲諒必將心想事成。

 

 事實證明,我們的堅持得到了公義的回應。

 

 德不孤必有鄰,正道當前、無畏權勢、一馬領先,是我和團隊的新聞專業信仰,中信金惡意併購案的報導評論上,我們站對方向;未來,我們會繼續在這條道路上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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