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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讚「台灣之寶」浩鼎案一審無罪! 翁啟惠:堅持到還我清白這天

2018.12.28
15:43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雅菱

翁啟惠聲明中感謝合議庭法官釐清誤解,做出公正的判決,也感謝家人、親友、同事及律師們的協助,在過程中不斷支持及關心,讓我更堅忍的面對司法。因為有了大家,才能讓我不被錯誤的指控擊倒,堅持到還我清白的這一天!

 

前中研院長翁啟惠,與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因「浩鼎案」一同依貪汙罪嫌起訴,士林地院歷經2年多審理,今(28)日上午11點宣判,兩人均獲無罪,仍可上訴。翁啟惠發聲明指出,自己沒被錯誤的指控擊倒。一位閣員對此回應「這些日子以來,我最快樂的時刻」,更讚賞「翁院長是台灣之寶」。

 



翁啟惠遭控2012年在中研院院長任內時,以女兒名義收受張念慈提供的3000張浩鼎股票,交換協助浩鼎生產醣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2017年士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交付賄賂罪等起訴翁啟惠與張念慈。

 

遭控貪污的翁啟惠,曾在受訪時含淚表示:「我回台灣是想幫忙,只有付出,但是到最後卻變成我做錯了什麼,感覺不是回到自己的家……」。

 

士林地方法院一審今日宣判翁啟惠、張念慈無罪。判決出爐後,翁啟惠今日發表千字聲明回應,歷經超過兩年半的調查及審理,總算釐清真相,也證明了檢調機關的起訴,是因為對科技內容及技轉實務有嚴重誤解。強調「希望本案所有的誤解及傷害就到此為止,我也會繼續專心於研究,為台灣的科技發展及人類健康盡一份心力」。

 

翁啟惠也呼籲檢調機關要嚴守程序正義、偵查不公開、無罪推定及善盡確實舉證的法律責任,更希望類似不幸事件不要再發生,否則只會傷害更多學術生命,浪費司法資源,「我們也會因此不配稱為是民主法治的國家」。

 

張念慈則認為,回首浩鼎案發生的兩年多來,如果重新來過,不會做相同的選擇回到台灣,8年前退休後就留在美國,把時間留給家庭。張念慈的聲明指出,「對於此一意料中的結果,沒有欣喜,只有更大的期盼」,希望今日的判決能成為終結這一連串負面打擊的起點,從此記取教訓。

 

 

圖片來源:支持翁啟惠院長、支持台灣科學家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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