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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萁「恐嚇礦業者」麻煩大了!黃帝穎指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2025.04.29
15:17pm
/ 放言編輯部 謝曉菁

黃帝穎指出,傅崐萁恐嚇礦業者,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之「藉勢藉端索賄罪」,可處十年以上徒刑重罪,最重處無期徒刑!

 

據週刊報導,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遭檢舉,涉嫌恐嚇礦業廠商,威脅其撤回2億多元的礦石景觀稅求償案。對此,律師黃帝穎指出,傅崐萁此舉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之「藉勢藉端索賄罪」,可處十年以上徒刑重罪,最重處無期徒刑。



《鏡週刊》爆料,調查局北機站日前接獲檢舉,包含傅崐萁與其太太、花蓮縣長徐榛蔚在內,花蓮縣政府遭控涉及藉調高礦石景觀稅敲詐福安礦業公司,恫嚇業者撤回2億多元的礦稅求償案。此外,《鏡週刊》也接獲時任花蓮縣副縣長顏新章、祕書長張逸華、花蓮環保局局長饒忠恐嚇業者的錄音檔,傅崐萁等人於今年初遭列為被告。

 

對此,律師黃帝穎今(29日)於臉書以「傅崐萁麻煩大了!」為題指出,傅崐萁遭檢舉藉勢藉端,更檢附錄音檔證明花蓮縣府高官藉勢藉端威嚇業者。黃帝穎直言,在法律上,藉勢藉端屬於重罪。

 

黃帝穎說明,依據《貪污治罪條例》規定,「藉勢藉端索賄罪」是十年以上徒刑重罪,最重甚至可以處無期徒刑。他續指,錄音可證明花蓮縣府藉勢威嚇業者,業者一路打行政訴訟均勝訴,在法院打臉傅崐萁縣長任內政策,其勝訴卻遭縣府高官以各種手段威嚇業者撤告,「高官至少涉犯強制罪」。

 

最後,黃帝穎指出,「錄音中講到在台北二個大人講的內容更是關鍵,直接牽動傅崐萁是否涉犯藉勢藉端索賄的十年以上重罪」。

 

 

圖片來源:黃帝穎臉書、三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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