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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憲法審查失敗!中廣不服NCC收回兩電台頻率...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時任NCC主委詹婷怡指關鍵是「處分無瑕疵、會打訴訟」:專業及能力是我能為台灣做的

2025.06.02
19:31pm
/ 放言編輯部 楊宸睿

詹婷怡強調,處分必須沒有瑕疵才不易被撤銷,同時也要具備打訴訟的能力,並表示,自身的專業及能力是她所能為台灣做的。

 

中廣公司昔日因不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要求停用、繳回中廣寶島網及音樂網頻率,在提起行政訴訟敗訴定讞後,進一步聲請憲法審查,而憲法法庭日前裁定不受理,認為其主張難認定有違憲情形,不符審查要件。對此,當時一手承擔處理本案的前NCC主委詹婷怡表示,現在所有NCC訴訟勝訴確定,若當初處分有瑕疵,就很容易被撤銷,並指出不僅處分不能有瑕疵,也要會打訴訟,「而專業及能力也是她所能為台灣做的」。

 



過去身為NCC主委的詹婷怡表示,在任內收回中廣兩網一舉,雖然過程非常艱鉅,但後續也順利使客家廣播電台和原住民族廣播電台執照合法、順利開播。她說道,可能是因為他們處理很漂亮、扎實,導致大家都不珍惜。


詹婷怡指出,現在所有NCC訴訟勝訴確定,包括他們處理前任期的WiMAX訴訟及國賠全部「逆轉勝」,因此節省數百億公帑。她也坦言,若NCC的處分有瑕疵,就很容易被撤銷,倘若訴訟也沒打好,大概全都會敗訴。


詹婷怡強調,處分必須沒有瑕疵才不易被撤銷,同時也要具備打訴訟的能力,並表示,自身的專業及能力是她所能為台灣做的。


事件始於中廣在2015年底向NCC申請換發廣播執照,NCC於2016年同意換照,並配合政府終止「遏制匪播」政策,核准收回寶島網與音樂網頻率,同時NCC於換照許可中設有「附加負擔」與「保留廢止權」條款,明確表示未來若需收回頻率,中廣須無條件停止播送並交還頻率,不得要求補償。


2016年底,NCC將該兩組頻率重新核配予客家委員會及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籌設之公共廣播事業,並要求中廣於2017年3月1日起停播並繳回頻率。


對此中廣不服,遂提出行政訴訟,而訴訟過程歷經一審勝訴、二審發回更審,最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中廣敗訴,認定NCC處分合乎法令。中廣再行上訴後,北高行維持原判,中廣敗訴確定。


最後中廣向憲法法庭聲請憲法審查,主張其言論自由、廣播自由、財產權、營業自由及訴願權受侵害。但憲法法庭經審查後,原確定判決已指出中廣不具權利保護必要,且NCC之處分未對公益造成重大危害,中廣也未能具體指出違憲內容,聲請不符審查條件,故裁定不受理。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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