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馮賢賢質疑,「請問陳社長,《菱傳媒》是不是拿錢辦事、替特定政治陣營服務的內容農場?」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遭爆長期指揮狗仔集團跟監、偷拍綠營政治人物,且《菱傳媒》社長、資深媒體人陳申青扮演所謂「新聞總舵手」角色。為此,陳申青發表4點聲明,除澄清與揭弊組織合作僅限新聞素材交換外,也強調「絕無媒體所報導所謂新聞總舵手的情事」。不過,前公視總經理馮賢賢今(28日)提出質疑,「請問陳社長,《菱傳媒》在2023年之前,是不是拿錢辦事、替特定政治陣營服務的內容農場?」
針對陳申青發布之聲明,馮賢賢今日於臉書發文表示,「來『翻譯』一下這份聲明」。她指出,這份聲明,是社會精英利用嫻熟的文字操弄技巧,來炮製一套話術矇騙公眾的示範教材,「也說明『人品』問題不可輕忽」。
陳申青第一點聲明中,提到「2021年到2022年期間,剛出刊的《菱傳媒》與揭弊組織間,基於公共監督、媒體專業精神,有接受合適的新聞題材,並由本人負責聯繫,並非政治偵防」。馮賢賢指出,所謂「揭弊組織」,指的應該就是黃國昌成立的「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
馮賢賢質疑,「陳申青為何不敢寫全名?故意含糊說成揭弊組織,以強調『揭弊』性質,這是不誠實的表述方式」。馮賢賢說,黃國昌是政治人物,他成立的協會由他掌控,現在曝光的所謂「揭弊」看來都是「政治偵防」,不是「弊案」,例如闖紅燈只是交通違規,不是弊案。
馮賢賢質問,「陳社長能否舉幾個例子,證明雙方合作的內容是『公共監督』,符合『媒體專業精神』,讓我們大家學習一下?」
而針對陳申青聲明的第二、第三點,提及「《菱傳媒》創刊初期因接受揭弊組織新聞素材而有連絡討論,但絕無媒體所報導所謂新聞總舵手的情事」、「《菱傳媒》向來有接受外稿,消息來源也多元,但每篇文章,都必須經過嚴格的新聞作業求證、審查,才會發表,不會完全採用,2021年按媒體慣例,短暫發2張特約記者名片,給同是記者出身的揭弊組織成員」。
馮賢賢指出,陳申青所說的「揭弊組織」是黃國昌的協會,而這個協會不是媒體,「記者出身的揭弊組織成員」到協會工作後,就不是記者了,「因為吹哨者保護協會不是媒體」。馮賢賢說道,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陳申青卻發記者證給已經不是記者的前記者,讓他們可以假借記者名義從事對付黃國昌政敵的活動,這是不是配合政治人物作弊,混淆政媒分際?」
馮賢賢直呼,「難以想像拿到陳申青所發記者名片的『其他特約記者』到底是真記者,還是什麼?」她也批評,這個亂發記者證的行為,至少將記者證發給黃國昌的協會員工絕對是犯規行為,以及刊登相關『外稿』,是否有對價關係?陳社長應該回答」。
同時,馮賢賢也指出,所謂「嚴格的新聞作業求證、審查」,「可否請陳社長舉一兩個與黃國昌協會所提供內容相關的例子說明,如何求證、審查?讓關心新聞的公眾多所學習?」
而有關陳申青第四點聲明提到「《菱傳媒》在2023年後策略更著重在監督公共政策為主,並持續發表網路民調,努力發揮第四權的功能,創刊近4年來的文章都可以接受檢視」。馮賢賢質問,此地無銀三百兩,「《菱傳媒》成立的前2年不是以『監督公共政策為主』,那麼是以什麼為主?」
馮賢賢質問,「請問陳社長,《菱傳媒》在2023年之前,是不是拿錢辦事、替特定政治陣營服務的內容農場?」她批評,「內容農場是宣傳機器,不是真正的媒體,這點,陳社長不會不清楚吧?」「2023以後的網路民調,金主是誰,可否接受檢驗,以證明陳申青所說的「發揮第四權」所言不虛?」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中山大學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