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君瑋直言,目前詐領助理費不認罪的,被羈押率很高,立委除現行犯外,會期中不得逮捕,包含羈押。他說明,如果高金素梅持續詐領,就是現行犯,不需要立法院同意;反之,若不是現行犯,則需要立法院同意。
北檢今(10日)稍早正式回應,無黨籍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及其張姓助理等人涉及三大案由,包括涉嫌詐領助理費、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以及詐領某協會補助款等,已約談18人到案說明。對此,律師陳君瑋指出,高金素梅涉及的案件基本都是詐領錢財,助理費除罪化尚未底定有效,涉犯貪污條例是七年以上;醫療器材案目前尚不明,不過詐領協會補助一樣涉犯貪汙條例。他也指出,詐領助理費不認罪的,被羈押率很高。
陳君瑋指出,基本上高金素梅涉及的都是詐領錢財,詐領助理費雖然1月底已除罪化,但沒有也不能溯及,修法前犯罪,還是《貪污條例》五條二項,七年以上徒刑;另外行政院長還沒副署總統還沒公佈,是否有效法律,仍有憲法爭議。
有關醫療器材案,陳君瑋說,此部分不明,一般實務上是非法輸入製造醫療器材,依照《醫材法》62條,三年以下徒刑,但是否此部分與中國資金有關,需要進一步查證。至於詐領協會補助款,他也說,此部分構成《貪污條例》五條二項,七年以上徒刑。
陳君瑋直言,目前詐領助理費不認罪的,被羈押率很高,立委除現行犯外,會期中不得逮捕,包含羈押。他說明,如果高金素梅持續詐領,就是現行犯,不需要立法院同意;反之,若不是現行犯,則需要立法院同意。
陳君瑋也提到,過去曾有的新聞案例,時任立法院長游錫堃表示:「台北地院函請本院許可羈押委員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一案,各黨團同意列入,予以許可羈押。」他表示,所以准許是有前例的。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網、陳君瑋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