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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擂台

對侯友宜先生而言 金錢遠比新北市長的位子來的有吸引力

2018.06.26
20:0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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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選地方父母官的侯友宜先生,先是不把這當一回事,再來把事情推給自己太太娘家,現在又變成「若不合法,可以解約」,不願放手的態度,顯然金錢的吸引力遠比當地方首長來的大,那侯友宜先生是否該重新思考自己的生涯規劃呢?

隨著時間的過去,越來越多關於侯友宜文大宿舍案的資料一一浮現,而這兩天更爆出,原來這間被文化大學命名為「大群館」的學生宿舍,因為硬是塞進了兩倍的住宿人口,只能將原本做為停車場的地下室,拿來放置洗衣機脫水機及微波爐等電氣設備,然而這些高耗電的電氣設備,只要同時使用,那瞬間電流若非特別設計的電路系統,一般的電路規格是難以承受的,輕則短路導致全館跳電,重則電線過熱走火引起火災,住在裡面的學生們,大概不知道自己房間的正下方,藏著一顆不定時炸彈。

 



 

住宿人數兩倍 逃生豈非困難 

 

但這棟建物的危險性還不只於此,原本一間只能住兩人的房間,被文化大學隔成了四人房,故而每人所分到的空間便十分狹小,可重要的是,對於逃生非常重要的樓梯與走廊通道,依照目前被揭露的資料顯示,似乎並沒有被重新設計過,如果大家還有印象的話,當時遠雄的大巨蛋案,被外界最為詬病的,就是通往外界的地下連通道,完全無法容納逃生時的人潮,以至於沒有辦法在短時間內將所有巨蛋內的人員疏散,甚至有可能發生人群相互推擠踩踏等意外。

 

儘管有這麼多的疑點,這棟建築物還是年年通過台北市政府的建築物公安檢查,根據資料顯示,這棟「大群館」,從2012年起有四次的公安申報,但申報的現場資料中,有關地下停車場被拿來作為洗衣間與烹調用途的照片,卻付之厥如,而台北市都發局局長解釋,一般民間機構在安檢上,會聘請相關技師及鑑定機關,待完成消防設備審查及技師簽證後,自行向營建署申報,台北市建管處僅有民間機構提供的書面資料,且由於文化大學並非八大行業等營業場所,故而建管處並不會到場會勘,而從林局長的這段話,其實引出了另外的疑點。

 

公安檢查由民間機構自行申報 大群館刻意隱匿?

 

第一,原本作為地下停車場使用的空間,被拿來作為洗衣與烹調使用,很明顯是違背使用執照所核可的使用狀況,然而文化大學所聘請的技師與鑑定機關,居然敢將自己的名字簽下去,而不怕受到法律制裁,這就很啟人疑竇了。再來,申報的資料上,如果刻意隱匿現場實際的狀況,就向營建署等建管單位申報,這很有可能觸犯了刑法第214條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最重可以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從這個角度來看,文化大學的管理階層,確實很夠力,但最怕的是,這一切都是當時國民黨執政之下,文化大學與當時的台北市政府,及侯友宜先生三方之間的「默契」,而相信這一點也是目前國民黨十分害怕被揭露的事實。

 

然而文化大學為什麼需要如此的鋌而走險?根源就在於一開始與侯友宜夫妻簽訂的契約中,每年調漲5%租金的不平等條約,讓文化大學必須要將兩人房變成四人房,也讓文化大學只能把洗衣機與微波爐放在原本做為停車場的地下室,在少子化浪潮的衝擊下,這棟大群館對於文化大學的財政負擔來說,只會一年比一年來的重,也無怪乎當時的文化大學校長吳萬益會馬上出來說明,當初都是侯友宜夫妻堅持每年租金調漲5%,否則不租,而文化大學當時苦於找不到宿舍的窘境,只能硬著頭皮簽下去,嚴格來說,侯友宜夫妻就是抓準了文化大學非租不可的勢,順勢敲了文化大學一筆,這樣的生意眼光,實在令人驚艷。

 

文大財務重擔轉嫁學生 金錢吸引力對侯友宜更大?

 

但學生住的安全,以及辛苦得來的打工錢,就是這筆交易下的犧牲品了。依照文化大學學生在廣播節目上所陳述,大群館和校內另外4個館相比,公共安全設備不足,像是樓梯間沒有緊急照明燈、房間內沒有煙霧感測器、防火門非自動,居住的空間十分擁擠,如果室友個頭都大,像是國術系或體育系的,換洗的衣服一堆,幾乎沒有行走的空間,而校方聲稱的有陽台可以使用,只不過是晾一個人衣服的空間,更有甚者,一學期一萬八千多塊的住宿費,只能住四到五個月,寒暑假就要另外申請住宿,這雖然是各大學的常態,但由此可見,侯友宜夫妻與文化大學簽訂的合約,對於文化大學的財務來說,是多麼沉重的負擔,而這轉嫁到學生身上之後,就變成學生的重擔,然而付出了這麼多的住宿費,卻換不到一個合法、安全的住宿空間,這時看看要選地方父母官的侯友宜先生,先是不把這當一回事,再來把事情推給自己太太娘家,現在又變成「若不合法,可以解約」,不願放手的態度,顯然金錢的吸引力遠比當地方首長來的大,那侯友宜先生是否該重新思考自己的生涯規劃呢?
 

 

 

(合成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蘇佳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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