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2日電)蔡姓男子組成跨境博弈地下匯兌洗錢集團,在台經營當鋪透過地下匯兌,將在越南經營的網路博弈不法所得洗錢回台,洗錢金額逾新台幣2億元,檢方偵辦後今天將蔡男等8人起訴。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2日電)蔡姓男子組成跨境博弈地下匯兌洗錢集團,在台經營當鋪透過地下匯兌,將在越南經營的網路博弈不法所得洗錢回台,洗錢金額逾新台幣2億元,檢方偵辦後今天將蔡男等8人起訴。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檢方於民國114年間,接獲刑事警察局情資,指出蔡姓男子等人組成跨境博弈地下匯兌洗錢集團情資,立即指揮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台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成立專案小組偵辦。
檢警查出,蔡男在台中市西屯區經營當鋪作為掩護,透過低於一般銀行的優勢匯率,誘使在台工作的越南籍移工使用地下匯兌,再由地下匯兌車手收取款項後,將蔡男在越南當地經營的「贏家娛樂城」網路博弈平台不法獲利洗錢回台。
蔡男經營的集團,以相關模式收取賭博及地下匯兌款項,快速移轉、隱匿、掩飾大額犯罪所得去向,總計洗錢金額逾2億元。
案經專案小組於114年3月及115年4月間,前往當鋪、銀樓等共計9處據點執行搜索,當場查扣不法所得現金共計2446萬餘元及相關犯罪證物,並將蔡男與共犯等8人帶回調查,其中蔡男等6人聲押禁見獲准、2人交保。
全案經檢方偵辦後,今天將蔡男等8人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賭博罪、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已查扣的犯罪工具及不法所得2億5499萬餘元。(編輯:張銘坤)1150612

